降低融资成本的方法之一是进行直接融资,在二级市场进行再融资是比较便利且成本低廉的平台。上市公司与中介机构深谙此道。于是一些上市公司打着补充流动性资金、偿还银行贷款与发展主业的旗号推出了再融资计划。这一现象引起了监管层的注意,并对补充流动性资金与还贷式再融资采取了监管措施,以维护好二级市场的融资秩序。
据不完全统计,今年5月份以来,就有超过60家上市公司的再融资项目接到了监管层的反馈意见,其中有24家上市公司的再融资项目被监管层要求详细说明补充流动性资金以及还贷的合理性。
一些上市公司“知错就改”,马上根据监管层的反馈意见调整了再融资投向和规模。比如某上市公司就删除了拟募集不超过20307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项目的条款,募资总额也从初始的不超过70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49693万元。再如,一家公司决定取消使用募集资金12亿元用于补充流动性资金,再融资总额由不超过50亿元调减为不超过38亿元,且资金全部用于主业发展。
据统计,5月份以来,有近10家上市公司的再融资方案取消或调整了补充流动性资金或还贷项目。
对于补充流动性资金式再融资,监管层自2014年起即要求上市公司再融资方案中要对补充流动性资金的测算依据、用途、合理性等作出详尽解释。对于通过再融资进行还贷的方式监管层也有相关规定。
业界专家认为,上市公司补充流动性资金和还贷式再融资的弊端之一是募集资金很容易被转化为公司的自有资金,继而可以轻松改变资金用途。这种行为是对二级市场融资秩序的破坏,也是对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侵害。
A股市场上的上市公司有一个显著特征,那就是募资规模往往高估,包括首发上市和再融资。这么做的结果之一就是导致部分募集资金闲置,而这些上市公司随后会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
《证券日报》5月5日刊发的一篇文章说明,截至今年5月初,共有411家上市公司宣布投资理财产品,投入金额共计约1816亿元。这些上市公司理财资金的来源之一就是闲置的募集资金。比如2013年5月份,某上市公司定增募集47.32亿元,但随后即发布公告,利用闲置募集资金16.5亿元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这种行为被市场所不解,对募资用途产生质疑。
其实,对于上市公司募资规模和使用,监管层是有明文规定的。比如,《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募集资金数额不超过项目需要量。再如,《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规定,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其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一是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二是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笔者以为,监管层严控补充流动性资金与还贷式再融资,通过制度约束上市公司将募集资金用于主业经营,一方面可以促进公司用好低廉成本的股权融资实现主业的转型升级,另一方面公司主业的积极发展将有利于市场的稳定发展,同时也可以提升公司回报投资者的水平。(阎 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