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对一些国企产品的定价,更多地倾向于照顾这些企业的利益,在这种情况下,再向这类企业提供财政补贴,就相当于“双重补贴”。
国家发改委和环保部日前发出的一份联合通知说,将在全国范围内对发放给燃煤电厂的环保设施补贴展开专项检查。据称,2014年发放给电企的环保电价总额近千亿元,但并未起到很好的节能减排作用。相反,超额排放企业骗补现象严重。
电力企业烧煤对环境的破坏已有共识,政府对此类电企发放财政补贴,其目的是为了鼓励它们尽早改革旧的生产方式,适应绿色经济发展的新要求。但是,由于新的生产模式会增加电企的生产成本,如果简单地将这个成本转移进电价之中,又会增加用电企业负担,影响经济增长。因此,发改委和环保部决定,从2014年起实施环保电价政策,煤电企业只要安装了符合要求的环保设施,就可以得到最高每千瓦时4.5分钱的加价补贴。也就是说,这4.5分钱本来是煤电企业为设备更新而增加的成本,在不允许上涨电价的情况下,这个成本由国家财政来消化了。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公布的煤电厂烟气脱硫、脱硝、除尘信息计算,2014年国家实际补贴达到941.45亿元。但每年近千亿元补贴并未能有效实现燃煤电厂减排目标,反而是电企骗取环保设施补贴的情况屡禁不止。
电力生产与供应关系到国家战略,因此不能完全按市场化的路径来管理,煤电企业基本上是国企,目前政府对一些国企产品的定价,更多地倾向于照顾企业的利益,企业依赖政府的定价所生产的产品,本身就基本上能保证盈利在这种情况下,再向这类企业提供财政补贴,就相当于“双重补贴”。
按照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的制度安排,我国的国企已分为商业类和公益类两大类,商业类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经营失败有可能会被淘汰,公益类国企则因为承担了政府职责而可以接受国家保护,这使它们在市场上立于不败之地。环保电价补贴制度始于2014年,到现在不过两年,但骗补已经频繁出现,而环保部早在去年就已在检查中发现了严重的骗补问题,并且公布了17家存在突出问题的企业,但补贴却并没有停下来,这背后的问题值得追问。
骗补频发的情况,表明我们对公益类国企的管理仍然缺乏清晰的思路。既然是公益类国企,就应该把承担社会责任放在第一位,对于电企来说,为了配合国家节能减排的顺利推进,建设绿色经济,必须无条件地淘汰和改造落后的、污染严重的煤电设备,其中增加的生产成本应该尽量自我消化,而不是简单地由国家或消费者来承担。当然,这样一来会导致电企的利润降低,但这也是国家设立公益类国企的理由所在。目前,对公益类国企实施财政补贴的并不只有电力行业,石油、铁路等没有完全实现市场化的行业,国企都能或多或少地得到财政补贴,这类公益类企业左手垄断市场,右手接受补贴,已经成为国内最强大的企业,而它们的公益性也已经所剩无几了。(周俊生)
(责任编辑:罗伯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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