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阮润生
即便高管大面积被调查,公司不可一日无主。ST华泽(000693)5月19日晚间发布公告,补充说明了提名两位正接受证监会调查的董事候选人的原因。
5月16日,ST华泽召开董事会,拟改组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并提名公司前副总经理朱若甫和现任总经理赵强为董事候选人。不过,两人目前尚在接受证监会调查。
公告显示,朱若甫自2009年以来先后担任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华泽镍钴金属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和公司副总经理,今年4月因个人原因提请辞职,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赵强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自 2013年以来先后担任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华泽镍钴金属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3年9月至今先后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
本次两人均获得了公司董事会以及提名委员会的提名。不过,5月12日,总经理赵强、原副总经理朱若甫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目前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对于提名被调查高管为董事候选人的原因,ST华泽表示,经历本次调查,赵强、朱若甫对证券市场监管、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证券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进行了更为深刻的学习和理解,进一步提高了其遵纪守法觉悟及认识,将有助于公司规范运作。
然而,有律师向证券时报●莲花财经(ID:lianhuacaijing)记者表示,上市公司聘任被立案调查的候选人很少见,也并不合适。这类人士面临正常司法权益受限,如果高管被判决,将会影响上市公司正常治理。
公司表示,如果调查最终认定赵强、朱若甫违反了证券法律法规并导致其被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确保公司运作符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要求。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如果提名候选人被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或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等,则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更严重的情况下,候选人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上市公司应当披露该候选人具体情形、拟聘请该候选人的原因以及是否影响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此前,ST华泽由于涉嫌资金管控问题、内控缺陷等屡次被监管层问询,高层人士不断动荡:今年以来,董秘程永康、 副总经理朱若甫、总经理陈胜利和独立董事雷华锋先后辞职;另外,董事长ST华泽董事长王涛、财务总监郭立红等共计17位高管也先后被立案调查。
公司的资本运作也因此而受到影响。去年ST华泽拟向实际控制人旗下的陕西星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认购方定增募资50亿元,今年4月19日ST华泽公告收到了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由于公司处于立案调查期间,暂不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另外,截至4月16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已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