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营改增扩围,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其中,与老百姓关联最大的就是生活服务业,尤其以吃饭、住宿最为关切。对于生活服务业来说,税率从原来的营业税5%变为增值税6%,这一税改对于浙江的生活服务企业意味着哪些变化,企业又是如何适应营改增的,有没有借机涨价?记者对省内数家酒店和饭店进行了调查。
抵扣发票越多
纳税额越少
杭州速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是一家集餐饮和配送于一体的企业,年营业额过亿元。财务总监方才告诉记者,浙江在多年前已经实行了“1+6”营改增试点,其中交通运输业从原先征收3%的营业税调整为11%的增值税,通过抵扣进项税额为企业省了不少物流开支,因此对生活服务业进行营改增,他从内心上表示欢迎。
“餐饮的食材成本占五成左右,用量最大的蔬菜、肉类等从供应商进货之后,让对方开税率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可以用来抵扣的。”方才补充说,“像油盐酱醋等调料,同样也可以通过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抵扣。从表面上看,营改增后税率比之前高了1%,但实际上抵扣进项税后,商家真正承担的税负比过去要低。”
以一份西湖醋鱼为例,售价为50元,草鱼成本20元,植物油等调料成本2元,假设草鱼和调料都有发票可抵扣的话,那么营改增之前的营业税是50元×5%=2.5元,营改增之后的增值税抵扣下来就是0.3元。
方才表示,按照营改增的要求,能够得到的可抵扣发票越多,增值税纳税额就越少,所以要求餐馆要从正规的供应商处进货,这样获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则容易很多。
国税部门——
如果通过流通环节购进蔬菜鲜活肉蛋产品,由于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上述农产品免征增值税,批发零售纳税人享受免税后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得作为计算进项税额的凭证,当然批发零售纳税人也可以通过放弃免税资格的方式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从流通环节购买水产品,可以按13%的税率抵扣增值税。
餐饮小个体户
税率下降2%
位于杭州新华路附近的光荣面馆,年营业额在60万元左右。对于增值税抵扣,面馆老板梁荣觉得里面问题不少。
“我们每天去菜场进货,菜贩怎么可能给我开发票,更别提什么增值税专用发票。即使对方可以开票,那上交的税最后还是转嫁在菜价上面,比如一筐白菜开价是200元,如果开发票则要210元,涨上来的10元最后只好算在消费者头上。”
像梁荣这样的个体户,被归为小规模纳税人行列。在营改增之前,月销售(营业)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餐厅,过去免征营业税,收入超过3万元,按5%收营业税;营改增后,实行简易征收,收入3万元以下的个体户继续免征增值税,超过3万元,直接以营业额(不含税)计税,按3%收取增值税,并不需要取得发票进行抵扣。相比之下,综合征收率下降了2%左右。
国税部门——
按照营改增方案,生活服务业一般纳税人(年营业收入500万以上)适用6%税率,小规模纳税人(年营业收入500万以下)适用3%的税率。适用6%税率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营业税口径返测,相当于5.66%的营业税税率,名义税率仅增加0.66个百分点。而对于小规模纳税人而言,由原来的全额计征5%的营业税到全额征收3%(按营业税下含税价格还原后为增值税下的2.91%)的增值税,净减税幅度约在42%左右。
农产品销售发票
同样可抵扣
德清县莫干山脚下的农、洋家乐已初具规模,辖区范围内各类民宿超过400余家。其中,“裸心谷”所属的德清县驿站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2015年全年营业收入达到1.27亿元,缴纳营业税636万元。企业负责人估计,营改增后,水电、酒水、租金、不动产投资等项目均可以抵扣,从理论上测算,预计减少50万元左右。
但该负责人分析,从实际来看,由于农副产品在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将对企业的进项抵扣产生一定的影响;另外不少农副产品是从农户、农业合作社那边收购,对方在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上面也存在一定困难。
国税部门——
根据财税[2016]3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第26号公告的规定,餐饮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向农业生产单位或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其自产的农产品,可取得农产品销售发票;向农民个人购进其自产的农产品,可取得农民个人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的普通发票或由餐饮企业自开的收购发票,两种方式的进项扣除率均为13%。与酒店业6%的税率相比,减负作用十分明显。
客房用品可进行抵扣
缙云香溢大酒店去年的营业额3500万元,上交税收200多万元。财务部黄晓玉说,营改增后,单从我们酒店餐饮业务来说,粮油、酒水、购进的农产品、海鲜等都可以进行抵扣。另外,所有酒店客房用品,如拖鞋、床单、洗漱用品等在采购的时候只要拿到增值税专用发票,都被允许用来抵扣,这就要求企业在管理上面更加规范。
对于之前有酒店借营改增涨价的做法,黄晓玉认为,不论是抬高房价,还是额外增加服务费等行为完全没有道理,因为通过抵扣进项税额,酒店的税收并没有增加,按理论上测算,他们酒店可以减负40余万元。
与餐饮服务不同,一般纳税人在取得住宿费专用发票后,可以按规定进行抵扣,借此不少酒店在为消费者开发票的时候,额外再收取6%的增值税。这样的行为合理吗?黄晓玉说,增值税发票与营业税发票相比,多了一栏税额,但这个钱已包含在收费之中,不能额外向消费者收取。以房价100元为例,营改增后,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把这100元分拆成房价94.34元和增值税5.66元。如商家在房价100元的基础上,再征收6%的增值税,这就是变相涨价了。
国税部门——
酒店业企业要在规范经营活动特别是财务核算上及时调整,以迅速适应税制转换。同时,由于采购的进项种类较多,既有服务又有货物,货物中还包括设备、房屋、农产品等,企业应当加强采购环节的管理,充分取得进项发票,实现税负合理降低。
(责任编辑:罗伯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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