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证监会委托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案件调查试点工作规定(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作者:佚名 来源:证监会网站
2016-05-19 23:30:00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有关要求,加强证券期货市场稽查执法力量,我会起草了《中国证监会委托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案件调查试点工作规定(草案)》,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有关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于2014年11月16日前反馈至我会。

  联系方式:

  传 真:010-88061401

  电子信箱:flbpublic@csrc.gov.cn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A座中国证监会法律部

  邮 编:100033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4年10月17日附件1:《中国证监会委托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案件调查试点工作规定(草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