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3年内将分别压减钢铁煤炭产能1000万吨、4500万吨

作者:佚名 来源:新华网
2016-05-19 10:16:00

  根据山东省近日出台的《关于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在去产能方面,山东省三年内将分别压减钢铁、煤炭产能1000万吨、4500万吨。

  山东省提出,2016年至2018年,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煤炭等9大产能过剩行业的产能利用率力争回升到80%以上;2016年全省商品房去库存周期降低到22个月左右;2018年年底,直接融资占社会融资规模增量的比重超过30%。

  山东在煤炭、钢铁方面去产能的力度明显。据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王万良介绍,“十三五”期间将退出煤矿114处,化解产能6460万吨,分别占现有煤矿和产能的59.38%、35.72%。钢铁行业则将从今年开始,利用5年时间总体压减产能生铁970万吨、粗钢1500万吨,安置职工54207人。

  在降成本方面,山东省2016年将通过减税为企业减轻成本负担500亿元左右,到2018年年底,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收费实现“零收费”,用电成本累计降低300亿元;补短板方面,2016年服务业增加值占比提高1.5个百分点以上,在地区生产总值中占比首次超过第二产业。

  为实现上述目标,山东出台40条具体措施。其中,为支持农民进城购房,山东省提出商品房库存较多的县(市、区)可根据购房支出给予3%-10%的补贴。对自愿退出宅基地使用权及农房等地上附着物的农民,县(市、区)政府可参照当地城镇建设用地指标价格给予补偿,发放等额“房票”,在辖区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抵作购房款。

  山东将加大直接融资的补贴力度,以推动经济去杠杆。山东还推出一系列措施降低企业成本。其中在税收政策上,山东省提出2017年年底前,对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的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0万元以下(含3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税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并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