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养老”小众市场待开拓

作者:付连英 来源:中国网
2016-05-18 21:31:00

  “截至2016年4月底,幸福人寿推出的首款以房养老产品已与58户签约,77位老人参与到以房养老项目中。”这是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裁万鹏日前在第五届中国国际养老服务业博览会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主题研讨会上透露的信息。2015年3月25日,幸福人寿首款“以房养老”产品获批上市,推进一年多,才有77位老人参与以房养老项目,这款创新型产品可谓曲高和寡。

  增加了一种养老选择

  “以房养老”即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就是老年人通过住房反向抵押的方式,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领取养老费,并且可以继续保留房屋居住权。老人身故后,保险公司将获得抵押房屋处置权,处置所得优先用于偿付养老保险费用,剩余部分返还给老人的继承者。

  以房养老发源于20世纪60年代的美国,后来推广至英国、荷兰、日本、新加坡、中国台湾等地。

  2014年7月1日,中国开始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4个城市试点以房养老。

  试点已近两年,目前仅有幸福人寿推出了以房养老保险产品。从幸福人寿提供的数据来看,全国仅有58户、77位老人参与以房养老,这在60岁人口已达到2.16亿(截至2015年数据)的人口大国,可谓沧海一粟。

  “以房养老试点为有房产但养老资金不足的老年人增加了一种养老选择。”万鹏认为,以房养老能满足老年人希望居家养老和增加养老收入的两大核心养老需求。同时,以房养老能有效提高老年人的可支配收入,显著改善退休生活质量。

  据万鹏介绍,幸福人寿推出的“幸福房来宝”以房养老保险产品,77位参加以房养老的老人每月从幸福人寿拿到的养老金从3000~1万多元不等,月领金额最高的一位上海老人每月可领1.9万元,这有效提高了老年人的可支配收入。而且,幸福人寿推出的“幸福房来宝”属于非参与型以房养老产品,即幸福人寿不参与分享房产增值收益,但承担房屋下跌风险和长寿给付风险,在投保后老年人即可终身领取固定养老金,不受房价下跌的影响。该产品设计透明,公平守信,充分保障老年人的知情权。同时,产品设计灵活,客户可随时退保赎回房屋,终止保险合同。

  试点范围将扩大

  受中国传统观念的影响,目前居民中绝大多数愿意采取居家养老的方式。万鹏认为,以房养老是金融机构参与居家养老的尝试。目前,居民养老的收入来源主要是退休金和子女赡养。

  由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趋势研究院编制的《中国家庭财富调查报告》显示,子女亲人赡养和退休金是两个最主要的养老收入来源。绝大多数人认为,60岁以后可能会出现难以应付的情况。在个人所担心的60岁以后将难以应付的情况中,排在前五位的分别是重大疾病、意外事故、帮助子女、日常生活消费和通货膨胀。而房产净值是家庭财富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在全国家庭的人均财富中,房产净值的占比为65.61%;在城镇和农村家庭的人均财富中,房产净值的比重分别为67.62%和57.60%。

  万鹏谈道,以房养老保险产品推出前,房子只能供老人自住,无法变成老人的养老收入,而出租、出售房产,又不能实现老人居家养老的愿望。如何能把家庭主要财富房产变成活钱,既可保证老人居家养老,又能增加老人的养老收入,以房养老是实现这两个目标的重要途径之一。

  一些发达国家以房养老保险项目日趋成熟。据万鹏介绍,作为世界上最先进入老年龄化的国家,日本目前已开发多种以房养老项目,政府、银行、房地产行业均可参与其中。美国自1989年开始试点以房养老,到1998年转为正式项目,目前已建成世界上规模最大,制度灵活的以房养老体系。

  万鹏认为,随着老年化加速以及老人养老多元需求的出现,以房养老将为老人提供一种新的选择。国家也在政策层面大力推进以房养老。2016年3月31日,国家发改委公布《关于2016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提出将推进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

  两个月前,保监会副主席黄洪也公开表示,今年上半年要在4个试点城市的基础上,选择经济条件较好、房地产市场较为规范、当地政府支持的城市和地区纳入试点范围。

  而万鹏也透露,幸福人寿已完成第二批试点城市的调研工作,条件成熟时将扩大“以房养老”试点范围。

  本版撰稿:本报记者付连英

  (责任编辑:罗伯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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