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武汉5月18日电(记者黄艳、滕菲)为应对今年可能发生的流域性大洪水,湖北省全方位加紧部署各项应对工作,对大型水库和防洪重点中型水库防汛责任人向社会公示,并明确严格问责追责机制。
湖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近日印发通知,通报了全省68座大型水库及73座防洪重点中型水库的防汛责任人名单,并在省政府网站上向社会进行公示。
水库防汛是湖北防汛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湖北督促各地认真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逐库落实了水库行政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管理单位责任人、安全监督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和防汛指挥长等六类责任人,并进行公示。
目前,湖北已进入主汛期,水库各项责任人要按照防汛职责要求,迅速进岗到位,落实各项防汛措施,切实履行防汛工作职责。全省各地要督促落实各项措施,组织做好抗洪抢险和抗旱救灾工作;严肃防汛纪律,严格责任追究,对因玩忽职守、工作不力等造成严重损失的防汛责任人,按照法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责任编辑:罗伯特)
中国财经app
中国财经微信公众号
中国新三板APP
中国新三板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