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编者按:近日,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新疆天顺”)披露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摘要,5月19日正式启动招股。公告显示,公司本次发行总量不超过1868万股,采用直接定价发行的方式,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该公司于2015年12月25日首发过会,曾遭证监会首发暂缓表决。同时,在报告期内,该公司受“营改增”政策拖累,营业收入增长乏力,净利增长呈现颓势。应收账款增速过快,但是在招股书中并没有表明原因何在。中国经济网记者曾致电公司相关负责人,但截至发稿未有回复。
7.70元1868万A股 启动招股
5月17日,新疆天顺披露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正式启动招股。公告显示,公司本次发行总量不超过1868万股,采用直接定价发行的方式,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本次发行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社会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的方式进行, 发行价格为7.70元/股。投资者按照本次发行价格在T日(2016年5月1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并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天顺股份是新疆营业收入最大的民营综合型第三方物流供应商,业务延展至疆外多个省份,主营业务主要涉及供应链方案设计、物流、供应链流程管理、仓储、采购执行、分销执行、物流监管等。
历经两次首发审核 艰难过会
2015年6月23日, 新疆天顺递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面对含混不清、前后矛盾、表意不明的招股说明书,12月4日,主板发审委2015年第199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给出了首发“暂缓表决”的意见。
2015年12月25日,证监会再次上会审议,尽管招股说明书中仍由很多含混不清之处,新疆天顺二度上会终于艰难通过,不过,证监会对其招股说明书中表述不明确和存有疑虑的地方提出问询,同时对其规范性、信息披露、会计计量等方面的问题提出了长达35项反馈意见:
要求新疆天顺说明报告期内包括“总装厂到中转库”及“中转库到风场各机位”两个运输区间的大件货物运输合同项下的运输计划、具体方案、结算单据等合同依据、发行人与各运输路段外协承运人间的合同或协议以及前述运输合同相应履行情况,并说明上述大件货物运输合同项下收入按不同运输区间跨期确认收入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要求新疆天顺说明报告期内发行人大件货物运输单位外协成本发生了较大幅度变动的原因和相关风险和公司与外协单位的权责分配,相关责、权、利的约定是否全面,外协相关业务内部控制措施及其运行有效性的核查依据和结论。
要求新疆天顺说明供应链管理业务在“形式买断”的模式和供应链管理资金结算配套服务两种模式下收入、成本、毛利率以及现金流的情况以及在第三方物流业务上的核心竞争力以及所面临的经营环境是否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
“营改增”税负增加 拖累业绩
由于新疆天顺第三方物流业务实际承运大部分由外协供应商完成,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实际可抵扣项目较少,未来该项业务的实际税负将明显增加。“营改增”政策实施后,实际税负有较大程度增加,进而会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根据招股说明书统计,“营改增”后2013年8—12月公司第三方物流业务收入较“营改增”前降低了10.96%,毛利率降低了0.90 个百分点,利润总额降低了492万元。2014年度公司第三方物流业务营业收入较“未营改增模拟数”减少了-10.91%,利润总额降低772万元。
根据公司利润表,新疆天顺2013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8.97%,2014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93%,收入增速大幅放缓,净利增长呈现颓势,仅实现略微增长。
应收账款增速过快 不明就里
招股说明书显示,2013年,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上一年度增长22.80%,营业收入较上一年度增长18.97%,应收账款增长幅度略高于营业收入的增长幅度。2014年下半年公司实现收入的增长导致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增加,2014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2013年末增长了5,451.33万元,同比增长63.91%。公司2014年度应收账款余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略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
公司应收账款规模同比增幅较大,是导致当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的原因之一,从而给公司的财务健康带来一定压力,应收账款增长较快仍然给公司持续发展带来一定风险。此外,若上述欠款客户自身经营陷入困境,将进一步导致公司面临应收账款的坏账风险。
新疆天顺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增长较快,且大幅高于各期营业收入的增长幅度,但在招股说明书中,并未明确标明应收账款增长幅度大幅高于营业收入增长幅度的具体原因,没有充分披露发行人对客户的信用政策是否存在变化。如此之快的增速是否合理?公司是否擅自放宽信用政策促进销售增长?新疆天顺对于这些问题并没有做出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