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步查明,上述犯罪嫌疑人分属于韩某权、钟某春和叶某平三个地下钱庄,他们长期在寮步、大朗镇活动,以自家住宅作掩护,利用以亲友名义在境内外银行开设的大批银行账户,通过银行网银转账或提现方式交易,长期进行非法买卖外汇等违法犯罪活动,累计涉案金额高达87亿元人民币,造成了国家外汇巨额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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