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商品交易市场建设改造最高可获50万元补助

作者:佚名 来源:福州晚报
2016-05-14 09:31:32

  ■记者 谢充灵

  福州晚报讯 近日我省下达了2016年第二批省级商务发展资金,其中包括冷链物流资金900万元,商品交易市场提升项目资金270万元,符合条件的商品交易市场建设改造项目最高可获50万元补助,符合条件的冷链物流项目则最高可获100万元。

  记者了解到,商品交易市场提升项目资金支持各类商品交易市场建设、改造项目。在2015年7月至2016年6月底投资建设或改造,并于2016年7月底前开业运营,项目投资不少于200万元的项目,经申请验收合格,可获得按不高于项目投资额30%的补助,但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冷链物流项目资金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流通企业、第三方冷链物流企业建设改造预冷、冷藏设施设备,支持购置节能环保的冷链运输车辆和建设冷链物流信息平台的投入。在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间建设或购置投资,且可于2016年7月底前投入使用,投资总额不少于300万元的项目,经申请验收合格,也可给予不高于投资额的30%的补助,但单个项目的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