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6-05-14 07:00:00

  证券代码:300405 证券简称: 科隆精化 公告编号:2016-036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6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现将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公司董事会第三届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5月17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6年5月16日下午15:00至2016年5月17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投票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包括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通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形式表决权。公司股东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股权登记日:2016年5月9日

  8、出席对象:

  (1)截止至股权登记日2016年5月9日(星期一)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交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一)。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人员。

  9、现场会议地点:辽宁省辽阳市宏伟区万和七路36号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需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情况

  (1)审议《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5年度报告及摘要》;

  (4)审议《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聘任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8)审议《2015年度关联交易及2016年度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2、会议审议事项的合法性和完备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至8已经于2016年4月25日召开的公司董事会第三届第二次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议案1至8内容详见2016年4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司《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和《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及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股票账户进行登记。

  (2) 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 股东可以凭上述有关证件的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需在2016年5月12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股东须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式样见附件二), 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封须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6年5月12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公司证券部(辽宁省辽阳市宏伟区万和七路36号,邮编:111003),传真号码:0419-5589837(传真请标明:证券部收)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参会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5405;投票简称:科隆投票 。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议案一,以2.00 元代表议案二,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5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请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核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核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以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果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3)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科隆精化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帐户” 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 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的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替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419-5589876;传真0419-5589837;联系人:王笑衡。

  2、会议费用: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13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按一下意见代为行使表决权:

  ■

  说明: 委托人若无明确指示,受托人可以自行投票。

  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年月日

  附件二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THE_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