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师大杀室友案”嫌疑人被批捕

作者:黄筱菁 来源:北京青年报
2016-05-14 06:29:22

  5月13日,北京青年报记者获悉,“川师大杀室友案”犯罪嫌疑人滕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此前,滕某的精神鉴定意见书显示,其患有抑郁症。对此,受害人芦海清家属的代理律师表示,待案件进入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他们将申请对滕某进行重新鉴定。

  法律人士表示,检察机关会将犯罪嫌疑人的精神鉴定结果作为是否批准逮捕的参考,但两者并无直接对应关系。

  受害人家属

  还未看到滕某抑郁症鉴定的证据

  13日,受害人的哥哥芦海强告诉北青报记者, 13日早晨,他到公安机关了解案情进展时,被告知滕某被批准逮捕的信息,“我希望这个案子尽快侦查结束,进入到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就可以了解滕某的鉴定报告和案情了。”

  5月4日,犯罪嫌疑人滕某的精神鉴定结果公布,鉴定意见表明,滕某患有抑郁症,对其杀人违法行为评定为部分刑事责任能力。对此,受害人家属的代理律师陈逢逢告诉北青报记者,由于现在处于公安机关侦查阶段,受害人家属和他还未看到犯罪嫌疑人被鉴定为抑郁症的内容、证据和鉴定的过程、方法。而根据规定,案件进入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后,就可以看到这些内容。

  陈逢逢称,经与受害人家属协商并同意后决定,待案件进入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他们对第一次《鉴定意见通知书》的内容、证据和鉴定的过程、方法、分析以及详细结论等研究后,将申请对滕某进行重新鉴定。

  专家说法

  精神鉴定结果与是否批捕无直接对应关系

  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康凯表示,精神鉴定结果和检察机关是否对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有一定的关系,检察机关在做批捕决定时可能会考虑精神鉴定因素,但不是直接对应关系。“这个案件中,检察机关可能有考虑到滕某患抑郁症这个因素,但这没有对最后批准逮捕的决定产生影响。”此外康凯表示,精神鉴定结果往往会影响犯罪嫌疑人的定罪和量刑。

  而对于滕某患抑郁症的精神鉴定结果,曾引起了不小的争议。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李玫瑾曾对北青报记者表示,“这个案件中,滕某用自己当日购买的菜刀将被害人杀死,还是把被害人叫到自习室进行杀人,说明当时他是有意识和有思维活动的。”因此,抑郁症不能作为判断滕某责任能力的唯一依据。心理专家林一山则称,抑郁症患者可能产生暴力行为,但他们有自主能力和思维模式。

  事件回顾

  川师大学生被室友杀害 嫌疑人家属至今未出面

  3月27日晚,四川师范大学舞蹈学院大一学生卢海清在该校成龙校区一宿舍学习室内被室友滕某杀害,经医院认定,其系头颈离断伤致死。

  芦海清的哥哥芦海强回忆称,看到弟弟的遗体时,弟弟“身首异处”,脸上有很多划痕,他看到法医报告上显示,弟弟身上有50多道伤口。

  据芦海清的同学称,滕某在事发前曾因芦海清在寝室内唱歌而与芦海清起过争执,3月27日晚,滕某把芦海清叫到宿舍旁边的学习室,随后用菜刀对着卢海清的头部砍去。

  对此,成都市公安局发布通报称,犯罪嫌疑人滕某与受害人芦某之间因生活琐事发生矛盾,3月27日23时50分,滕某在川师成龙校区学生公寓东苑2栋学习室用当日从超市购买的菜刀将芦某杀死。后犯罪嫌疑人滕某于3月28日0时17分让同学打电话报警投案自首。

  13日,芦海强在接受北青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事发至今,滕某的家人没有出面与芦家接触,也没有对此事向他们道歉。

  现在,芦海强每天都会给家人打电话说说案件的进展情况。而弟弟遇害至今已近两个月,芦海强心里仍然无法释怀,“白天还好,忙着一些事情,但晚上安静的时候会想起很多关于弟弟的事。”(记者 黄筱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