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太原:加强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作者:李楠 贺威通 来源:央广网
2016-05-13 20:35:00

  央广网太原5月13日消息(记者 李楠 贺威通)太原市人民检察院加强制度创新,规范案件办理,不断推进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制度建设,严格落实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先后探索了法律援助、合适成年人到场、社会调查等9项制度,努力实现对未成年人的全方位保护;先后与太原市中级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省青少年维权中心等8家单位签发了《太原市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专门、分案、快速办理制度》《太原市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关于共同预防和减少学生违法犯罪的意见》等21份文件,规范全市未成年人案件的办理。

  对实施犯罪依法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涉罪未成年人,依法提起公诉,运用刑罚手段让他们有所畏惧,有所悔悟,有所遵循,帮助他们健康成长。从2010年11月至2015年12月25日,共受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895件1755人,提起公诉724件1520人。共不起诉126名未成年人,再犯率控制在1.6%以下。

  为使被不起诉的未成年人深刻认识自己行为的严重性,市检察院创新不起诉宣布模式,完善不起诉宣布程序,将专门化的法制教育、心理矫治纳入不起诉宣布环节中。同时,请承办检察官、办案民警、心理咨询师、团委、妇联的帮教人员、律师,与被不起诉未成年人及家长共同参与,将法制教育、心理辅导、家长教育方法的指导加入不起诉宣布程序中。截至目前,共对37名涉罪未成年人进行了新模式下的不起诉宣布。

  太原市检察院将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方式细化为三种:对在校学生,委托其所在学校协助考察;对本市户籍或外地籍在本市有监护条件的非在校生,委托所在社区(单位)协助考察;对外地籍在本市无固定住所、无监护条件、无工作单位的未成年人,委托特定的帮教企业协助考察。市检察院将太原某酒楼作为“观护基地”,由其协助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帮教观护。截至目前,市检察院共依法对18名涉罪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2名帮教考察对象顺利完成企业帮教, 3名顺利分别考取大学、中专和高中;2名在山西省青少年田径比赛中获得佳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