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不动产登记公告[登字201604028(1)号]

作者:佚名 来源:深圳特区报
2016-05-12 07:31:22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登记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我中心对下列房地产初始登记申请,已经初步审定,现予以公告。有异议者请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将书面材料送达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流塘路288号),逾期我中心将核准登记,核发不动产权证书。

  公告单位: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序号申请人房地产名称房地产位置宗地号土地面积(㎡)建筑面积(㎡)房屋层数1深圳市星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宝安区沙井街道A309-11761866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