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包两地市区落户条件放宽

来源:新华网
2016-05-04 10:26:39

  按照《国务院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中确立的标准,呼和浩特市和包头市中心城区人口超过了100万人,属于大城市,需要另行确定呼和浩特市、包头市的落户条件。

  姜仙介绍,在呼和浩特、包头两市的中心城区,拥有自主产权房落户的条件,与中小城市是相同的,但是一些在呼市、包头工作工作的,但没有自主产权住房的人员,在《实施意见》出台后在呼市、包头落户得通道将更加畅通。

  小赵来自鄂尔多斯准格尔旗,2009年大学毕业后一直在呼和浩特市某企业工作,因为条件有限一直没有买房,租房居住,而且租住的房屋也没有在房产部门做租赁备案,小赵想在呼市落户的愿望一直没能达成。姜仙说像小赵这种情况就满足了高校毕业生可在实际居住城市、城镇申请落户的条件,只要本人愿意,就可以在呼市申请落户了,相信小赵落户呼市的愿望很快就可以实现。

  另外,针对4类人员的落户门槛,在呼包两地市区同样取消了。这就是说,自治区内农村牧区考入区内大中专院校就读的学生,退出部队现役的农村牧区籍义务兵和士官,在城镇就业居住3年以上和举家在城市、建制镇居住生活的农村牧区籍人员,以及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在呼和浩特、包头两地市区的落户转移政策与全区统一,将解决很多人的落户难问题。

  “这次的《实施意见》还有一个很大的变化,就是要求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市区按照国家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要求和本地区实际,取消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落户条件。”姜仙介绍说,这是对落户呼包两地政策的又一重大调整,以前的政策对就业范围、年限以及参加社会保险年限等落户具体条件都有限制,现在取消了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的落户条件,而且还将扩大合法稳定就业认定范围,合法就业范围的认定由呼包二市根据实际自主确定。

  据了解,这一系列新政的实施,将进一步放宽呼和浩特、包头两地的市区户口准入条件,促进农牧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