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女士通过搜房网上所推的一中介公司买英国一学区房,在支付11万余元后,该中介公司失联。因认为搜房网应承担责任并先行赔付自己的损失,谭女士遂将搜房网诉至法院。记者昨日获悉,海淀法院已受理该案。
谭女士诉称,2014年2月初,其在搜房网上看到一则广告,称其是“英国公寓专家”。谭女士点击进去,发现是一家房产中介,名字是“深圳康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称,其专注代理英国名校学区公寓,为中国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包括购买小户型学区房,办产权,后期还可以进行租赁托管服务,并且,其在国内独家做学生公寓贷款,贷款利率全国最低。
出于对搜房网的信任,谭女士与该网店所列的业务经理李某沟通,并在2014年5月12日预付定金2万元,预订了一套学生公寓。通过快递,谭女士签订了《房屋认购书》后,并按要求,在2014年的5月13日支付了首付款8.9万余元。
自2014年7月开始,谭女士便无法和该公司取得联系。谭女士只好联系搜房网,请搜房网核实该公司资质,并督促公司退款。但至今,搜房网没有给出相关解决办法。
谭女士认为,搜房网为房地产广告发布者,又是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等相关规定,搜房网应先行承担其赔偿责任。目前,该案正进一步审理中。京华时报讯(记者张淑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