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副省长黄琪玉:实质性推动国有林场改革 确保职工生活有保障

作者:吴隆重 来源:人民网
2016-04-19 17:33:26

福建副省长黄琪玉:实质性推动国有林场改革 确保职工生活有保障

福建省副省长黄琪玉对国有林场改革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吴隆重 摄

  人民网4月19日电(吴隆重)福建省国有林场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4月19日召开,福建省副省长黄琪玉出席了会议,对全省国有林场改革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福建省现有106个省属国有林场,129个县属国有林场(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94个、事业单位15个、民营及个私控股20个)。此次纳入改革的国有林场215个,经营面积1318万亩,大多集中分布在八闽“六江二溪”两岸、大型水库周围、沿海风口、城市周边等生态脆弱和敏感地区,是维护生态安全最重要的基础设施。黄琪玉强调,此次国有林场改革将加快推进福建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全面深化林业改革,提升生态公共产品供给能力,改善林场民生,共享发展成果。他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准确把握中央6号文件和福建省委7号文件的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确保到2017年底前全面完成国有林场各项改革任务。

  此次国有林场改革总体要求是“坚持一个导向,围绕两大目标,建立三大体制机制”。“一个导向”是确定了省属国有林场的主要功能和基本职能,即保护培育森林资源、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和提供生态公益服务,并将这些基本职能作为国有林场改革发展的基本出发点。“两大目标”是指保护生态、保障职工生活这两个目标,坚持生态导向、改善民生、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原则,到2020年,福建省属国有林场增加森林面积50万亩以上,森林蓄积量增长1300万立方米以上,商业性采伐减少20%左右;县属国有林场的改革要实现森林资源增长、森林质量增效、林业职工增收、商业性采伐逐年减少的目标。“建立三大体制机制”就是要完善国有林场的监督管理体制、完善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监督管理机制、创新国有林场经营机制,彻底破除制约国有林场的发展障碍,激发国有林场活力,基本形成人员精简高效、森林管护实行购买服务、资源监管分级实施的林场管理新体制和新机制,确保政府投入可持续、林场发展有后劲。重点任务就是要着力完善监督管理体制、着力转变林场发展方式、着力解决基本民生问题,努力走出一条资源增长、生态良好、职工增收、林场和谐稳定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国有林场改革工作政策性很强、涉及面很广、情况很复杂、时间紧任务重。黄琪玉在讲话中着重指出,林业部门在推进国有林场改革时,要让广大职工理解改革、参与改革、支持改革,打消群众顾虑,安置富余职工时,要按照“内部消化为主、多渠道解决就业”和“以人为本、确保稳定”的原则妥善安置,不采取强制买断方式,不搞一次性下岗分流,确保职工基本生活有保障。

  福建省林业厅厅长陈则生在当天的会议上就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编制、森林资源监管、经营机制创新等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全省各地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编制完成并上报省里审批的工作将在今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福建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在会议上作了发言,表示积极支持国有林场改革、全力做好协调配合。

  日前,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印发〈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和〈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即中央6号文件),经国家林业局批复同意,福建省委印发了《福建省属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和《福建省县属国有林场改革指导意见》(即福建省委7号文件)。此举,标志着福建省国有林场改革工作进入实质性推进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