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信中介40名家长被骗69万 三名被告人均获重刑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16-03-31 16:22:26

升学不要轻信中介,否则不仅损失钱财,还耽误孩子正常入学。广东省陈某平、李某庭、陈某春三人,谎称自己能弄到小学学位,先后骗取40名家长学位预订费69万元。目前,广东省湛江中院霞山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决三名被告人有期徒刑1012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李某庭与同住一小区的陈某平相识。陈某平从聊天中得知李某庭的儿媳陈某春在霞山区开办怡乐幼儿园,并获悉有部分家长询问幼儿园是否可以帮孩子申请一年级入学指标等信息时,遂向李某庭谎称其认识很多学校领导,能预订到小学一年级学位,需报读的学生只需缴交预报学位费即可。李某庭见有利可图,随即与陈某平协商,由李某庭负责搜集需要办理一年级入学的幼儿名单和学位费,再交给陈某平去办理相关事宜,李某庭承诺事成之后给予陈某平相应的好处费。

随后,李某庭将可以预报一年级学位的信息告知被告人陈某春,两人经商量后决定利用帮小孩预报学位来提高怡乐幼儿园知名度并获取利益。两人将不同小学的预报学位费定为15000-30000元不等。不少外地户籍家长得知怡乐幼儿园可以为幼儿预订一年级学位的消息,为了能让孩子有书读,纷纷携款到怡乐幼儿园缴款预订学位。

20146月至8月期间,共收取40名学生的预报学位费共690500元,李某庭将其中一部分学位费交给陈某平。20148月底,因迟迟没有收到学生入学信息,陈某平在李某庭追问下,又伪造了上述小学的《一年级新生名单》企图掩饰其诈骗事实。

20149月后,学生家长一直没有得到入学消息,遂到怡乐幼儿园要求退款。在学生家长追讨下,陈某平交出部分赃款退还给家长,余下款项则由李某庭、陈某春负责退清给学生家长。

广东省湛江中院霞山区法院审理认为,陈某平、李某庭、陈某春假借预报学位之名,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构成诈骗罪,判处陈某平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2万元;判处李某庭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2万元;判处陈某春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2万元。

【法官说法】升学不要轻信中介机构

据悉,因近年来城区学位紧张,每年都有不符合入学条件者“病急乱投医”,于是,一些“中介”和“黄牛”便抓住家长希望能把孩子送进最好学校的心理进行诈骗。广大家长一定要擦亮眼睛,否则不仅损失钱财,还耽误孩子正常入学。

家长为孩子报名前应认真研读相关的招生办法,报名时要亲自到学校、合法机构报名,不要轻信中介机构,更不要相信一个人替多人报名或集体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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