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巡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发现移交线索1362件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2016-03-27 06:50:00

  甘肃省探索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剑指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形成强大震慑。截至目前,全省各市县及省直单位共组建巡察组119个,开展巡察46轮次,巡察基层单位500多个,发现并移交问题线索1362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18人、组织处理27人、诫勉谈话99人。

  强化组织,规范程序,实现全覆盖

  甘肃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市州党委负主体责任,承担部署、组织工作;整合纪检机关和组织、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力量,建立巡察组,巡察组组长和成员实行“一巡一授权”。

  按照这一原则,全省各市州因地制宜,创造性开展工作。14个市州和部分省直部门迅速成立机构、制定办法、开展巡察,逐步实现全覆盖。

  平凉市从市直纪检组精挑细选38名政治业务素质过硬的干部组成巡察组,并为每个巡察组配备由3至5名熟悉审计等业务人员组成的财务核查组,配合开展工作。兰州市整合有关部门力量,建立“巡察人员库”,总人数达600余人。省国资委将巡察工作细分为巡察准备、巡察了解、报告巡察情况、反馈巡察意见、移交巡察材料、督促整改和立卷归档等7大环节45个步骤。

  盯紧重点,注重实效,突显震慑效应

  巡察组紧盯省委巡视对象之外的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重点关注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人财物、行政审批或工程项目的班子成员,问题线索反映集中、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员干部。

  兰州市在巡察中发现纪律规矩、作风规定、群众利益、“两个责任”以及其他等五大方面206个问题;收集到问题线索276件,经过归纳梳理、筛查,正在对183件有价值的问题线索进行深入核查。

  天水市将巡察乡镇的重点集中在惠农政策落实、涉农资金管理、土地征收流转、工程项目建设等方面。截至目前,已发现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7件。

  庆阳市4个巡察组做到边巡边交、边巡边改,对涉及党员干部违反财经纪律、惠农资金落实、以权谋私等方面的50件问题线索,及时移交市、县区纪委审查。省水利厅紧盯项目审批、资金安排、招标投标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通过对6个单位开展巡察,中止多个不符合招投标规定的项目。

  拓宽方式,丰富手段,注重结果运用

  嘉峪关市采取领导班子必谈、班子成员必谈、科级以上干部必谈“三必谈”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共开展谈话280人次。省水利厅对巡察揭示出的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各类问题,督促被巡察单位建立完善党风廉政建设、项目建设管理、资金管理方面的制度规定30多项。

  用好巡察反馈,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线索,按照归口管理的原则分类移交;巡察报告分别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班子和主要负责人反馈。用好督促整改,对照“问题清单”,督促被巡察单位确保事事有交代、件件有着落,并举一反三,建章立制,防止问题反弹。(甘肃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