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法庭上陈述观点 人大代表冲上前辱骂殴打

来源:华商报
2016-03-27 07:01:00

  旁听席上突然冲出一名男子

  “我在法庭辩论阶段发言,表达了我作为代理律师的观点,谁料想他就冲上来,给了我一拳。”3月24日,在法庭上被打的路航律师向华商报记者说。

  记者见到被打的路律师时,他的脸上还留有一道长约10厘米的划痕,额头上有明显肿块。

  据路律师回忆,3月23日,他作为陕西航建劳务开发有限公司的代理律师,在长安区人民法院参与审理航建公司与陕西振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劳务纠纷一案。法庭辩论阶段,路律师陈述观点时,坐在旁听席上的一名男子突然冲到辩护席破口大骂,并挥拳打了他。据知情人士介绍,打人者与当日审理的劳务纠纷案其中一方有利益关系。

  长安区医院的诊断证明上写着:“面部软组织损伤”。路律师说,该男子在法庭上破口大骂,这对于自己的人格是一种侮辱。在法庭这种神圣的地方动手打人,更是一种藐视法律的行为。“我从业多年来,还没有听说律师在法庭上被旁听人殴打,这也是我耿耿于怀的事情。”

  长安区法院:

  欲拘留打人者,但其有人大代表身份

  3月24日,华商报记者见到了长安区法院民一庭法官罗某。罗法官说,打人男子叫兰天,五六十岁,当时他由于对路航律师的观点不满,就上去殴打路律师。兰天手指甲较长,又划伤了路律师的面部。

  罗法官说,看到兰天打人,就将兰天拉到法庭外。法院对兰天做了笔录,对打人事件的缘由、经过也做了详细记录,当天法院就开出了对兰天的司法拘留决定。

  当法院准备对兰天进行司法拘留时,兰天突然自称自己是人大代表,“我们期初不信,但是兰天拿出了开人大会议通知的证明,于是法院让他回去取人大代表证”。

  当天下午,兰天从家里拿来了人大代表证,此人确实是长安区人大代表。长安区法院民一庭庭长李某说,按照法律规定,对于人大代表的拘留,必须要上报对应的人大常委会同意。 当晚7时,兰天离开了法院。

  打人男子:

  写检讨书请求律师放一马

  据路航律师一位同事讲,人大代表兰天打人后态度蛮横,甚至轻描淡写地说,请律师吃一顿饭就算了。

  打人事件发生第二天,打人者兰天来到路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并且写了一份检讨书赔礼道歉,但路律师认为,自己人格受到侮辱,他要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自己受伤害这件事。

  华商报记者见到了这位人大代表写的书面检讨,兰天在检讨书中写到,“一是自己不懂法,二是自己性格不好,容易激动暴躁,三是不尊重别人……请求你能宽恕和谅解,请你高抬贵手放过我一码(马)。”

  昨晚9时许,记者电话采访了当事人大代表兰天,他说已经和律师路航达成和解,25日已将和解书送给了长安区法院,没说完他就挂断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