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免费师范毕业生违约要缴违约金

作者:许祖华 来源:新华网
2016-03-25 14:37:59

  新华社西安3月25日专电(记者许祖华)陕西省教育厅日前出台了《陕西省部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履约管理办法》。其中,自愿申请违约的应届免费师范毕业生,要缴纳国家核拨的4年师范生免费教育费用,同时缴纳免费教育费用总额50%的违约金。

  管理办法规定,凡与陕西省教育厅签订《协议书》的毕业生,原则上要到陕西省内中小学、幼儿园任教。允许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陕西生源免费师范毕业生到省外中小学、幼儿园任教:志愿到中西部边远贫困和少数民族地区中小学任教的;已婚需要迁移至配偶所在地中小学任教的;在学期间父母一方或双方户口迁移至省(区、市)外需要随迁任教的。

  自愿申请违约的应届免费师范毕业生,要缴纳国家核拨的4年师范生免费教育费用,同时缴纳免费教育费用总额50%的违约金,缴纳时限为从做出违约处理决定之日算起30天内;超过时限的按每日1‰的比例收缴滞纳金;服务期内的往届毕业生自愿申请违约的,在离开教育岗位之日起,按不足服务年限每年10%的比例一次性退还所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同时缴纳免费教育费用50%的违约金。

  对拒不履行《协议书》、也不主动办理违约手续的免费师范毕业生依据事实做出违约决定,按规定收缴相关费用,将违约情况向社会公告,将违约决定装入本人档案,并将违约情况记入本人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