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践行最严水资源管理 万元GDP用水量力争5年降23%

作者:李佳 来源:央广网
2016-03-23 10:47:00

  央广网杭州3月23日消息(记者 李佳 通讯员 郑盈盈)昨天是第二十四届“世界水日”,记者从浙江省政府新闻办昨天举行的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浙江省正在实施严于国家标准的“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取得显著成效,并计划到2020年,万元GDP用水量达到35立方米以内,比2015下降23%。

  “十二五”,我国开启了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破冰之旅。2012年初,国务院出台《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总量控制、利用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纳污总量控制“三条红线”,建立用水总量控制制度、用水效率控制制度、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和水资源管理责任考核制度“四项制度”。

  对此,浙江省政府高度重视,浙江省水利部门把落实国务院文件要求,搭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框架,作为水资源工作重点。2012年,浙江省政府及时出台了《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实施意见》和考核办法。2013年,浙江省委、省政府作出“五水共治”重大决策部署,全省各界全力推进水资源开发利用和节约保护,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在水资源开发利用方面,浙江在全国率先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任务,建成全省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约3.3万处,受益人口约3204万人;分散式供水工程18.6万处,受益人口约148万人,农村自来水覆盖率提高到99%。

  在严格水资源管理方面,浙江基本建立了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体系,落实了省市县三级管理目标责任制,并将水资源控制指标由国家的4项增加到8项,“三条红线”控制指标体系实现了全覆盖。

  在水资源节约保护方面,按照“五水共治”—“抓节水”的要求,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水平衡测试、节水器具、一户一表、海水淡化、雨水利用、中水回用等节水举措得到全面推进,节水灌溉“四个百万工程”全面启动。制定出台了《浙江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多部地方性法规,修订完善了一部分不适应改革发展要求的水资源管理地方性法规规章。

  “十三五”是浙江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期,也是浙江实现“五水共治”决胜目标、加快推进水利现代化的重要时期。浙江设定的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全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管理体系更加健全完善,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有效实施,用水总量、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纳污总量控制目标全面完成,水资源配置更加高效、用水效率更加先进、水资源质量和水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水资源管理达到全国先进水平。全省2/3以上县(市、区)完成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水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推进,建成一批具有区域特色的水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万元GDP用水量达到35立方米以内(比2015下降23%),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达到24立方米以内(比2015年下降20%),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0, 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78%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