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深圳市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

作者:李强 来源:央广网
2016-03-21 09:58:00

  央广网深圳3月21日消息(记者李强 通讯员毕立明 林翰祎 陈琦)3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明确自2016年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

  记者从深圳市国税局、地税局了解到,为确保深圳5月1日平稳实现税制转换,目前,深圳市国税局、地税局已动员全系统力量,扎实有序地开展好征管数据基础移交、技术支持保障等试点准备工作。

  据悉,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基本内容是实行“双扩”,一是扩大行业试点范围,二是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届时,现行营业税纳税人将全部改征增值税,其中,建筑业和房地产业适用11%税率,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适用6%税率,无论是制造业、商业等原增值税纳税人,还是营改增试点纳税人,都可抵扣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

  深圳市自2012年11月1日起实施营改增试点,目前已覆盖“3+7”个行业,即交通运输业、邮政业、电信业3个大类行业和研发技术、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有形动产租赁、鉴证咨询、广播影视7个现代服务业。截至2015年底,深圳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共计55.23万户,其中一般纳税人9.57万户,小规模纳税人45.66万户;累计实现减税467.79亿元,其中,试点纳税人因税制转换减税284.58亿元,原增值税纳税人因增加抵扣减税183.21亿元。据测算,5月1日深圳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实施后,新增营改增纳税人将超过64万户,是前期营改增纳税人总户数的1.15倍,试点准备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

  据记者获悉,深圳市国税局、地税局两局已制定了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状,将齐心协力将各项工作切实做到位,帮助纳税人尽快做好试点准备、平稳实现税制转换,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特别是对接纳税人的“最后一公分”。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营改增工作领导小组机制,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形成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二是与市财政等有关部门对接健全完善联席工作制度,切实做到无缝衔接、平滑过渡、按时办结,交接过程中不给纳税人增加不必要的负担;三是提前做好对试点纳税人的培训辅导,确保我市纳税人懂政策、能开票、会申报,切实帮助纳税人适应新税制、遵从新税制、获益新税制;四是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科学布局办税服务厅,充分考虑试点纳税人诉求和工作量,增设服务窗口、开设绿色通道,避免纳税人“多头跑、重复跑”,给纳税人提供更便利、更高效、更快捷的办税服务;五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媒介,做好包括政策解读、操作实务、服务措施和热点难点等在内的宣讲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和纳税人诉求,为改革顺利推进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市国税局、地税局相关部门表示,希望试点纳税人关注主管国税、地税机关工作动态。国税业务方面,在5月1日前共同做好税务登记、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税控器具发放安装、发票申请、优惠事项备案等工作,积极参加主管国税机关举办的培训活动,保证试点纳税人5月1日起顺利开出发票,6月1日起顺利办理纳税申报;地税业务方面,注意及时申报缴纳税制转换日前,即2016年4月30日前的营业税,并留意地税相关公告,根据公告要求配合做好发票清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