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营改增” 地方税缺口咋补?

来源:央广网
2016-03-20 11:00:00

  《天下财经》昨天报道:国务院常务会议最新部署,从今年5月1号起,将营业税改增值税的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实现货物和服务行业全覆盖,预计减税5000多亿元。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不仅有利于国家税制统一,也有助于减轻企业税负、抵御经济下行压力。减税相当于“放水养鱼”,让大多数企业受惠,最后实现“爆发式”增长。

  地方政府将缺乏主体税种

  不过,从另一个角度看,一些观点认为:“营改增”以后,怎么弥补地方政府税收收入下降的问题,也显现出来。

  营业税是地方税的第一大税种,占了全部地方税的近50%。营业税改增值税之后,规模大约1.9万亿的营业税,将退出历史舞台,变成中央和地方共享的增值税,中央分享75%,地方分享25%。北京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刘澄说:

  刘澄:实事求是地讲,经过这一轮的营改增之后,地方税务机关没有主体税种了。地方的财政收入,除了我们说的土地财政以外,更依赖于国税的征收返还,依赖于中央财政的转移支付。

  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今年两会新闻发布会上,也坦承:地方税体系还没有建立起来。

  楼继伟:地方税体系还没有建立起来。房地产税,还在我们配合有关部门立法的阶段。

  地方财政收入进一步承压

  有专家测算,地方财政将要减收一万多亿元。目前,长期依赖土地出让收入的地方财政,在去库存压力愈发增加的情况下,已经承受着较大压力了,“营改增”是否会让地方的财政收入进一步承压,引发担忧,而新型城镇化等一系列改革,都需要投入。刘澄说,

  刘澄:经济新常态下,有些地方的经济受下行压力的影响,实际上地方财政是蛮困难的,经济结构的调整,涉及到一些淘汰产业的补贴、职工的分流、新型产业的引导等等,都需要财政的支持。

  增值税中央地方分享比例或将调整

  那么,地方税收缺口怎么补?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合理确定增值税中央和地方分享比例。把适合作为地方收入的税种下划给地方,在税政管理权限方面给地方适当放权。”

  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两会发布会上也表示:

  楼继伟:总的考虑是:维持目前中央和地方总的财力分配格局不变的情况之下,安排一个过渡性的中央地方收入划分办法,来解决地方收入减少的问题。

  财税专家、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专家组组长倪红日分析认为,相关过渡措施,可能是调整增值税的中央、地方75:25的共享比例。

  倪红日:现在按照中央的安排,用过渡性政策,把分成比例调一下,让地方再多拿一点。

  刘澄说,中央可能增加转移支付,降低“营改增”对地方税收的影响。

  刘澄:中央为了保证降低对地方财政的影响,必然加大对地方财政转移支付的额度,以保证地方财政的有效运作。

  专家:必须给地方主体税种

  从长远来看,必须给地方一个主体税种。分析认为,财产类税收和消费类税收,有望成为地方税收主体,这就要求房地产税、遗产与赠予税加速立法出台的进程。尤其消费税,作为地方主体税种,也是可行性比较大的一种做法,前提是对消费税进行改革。倪红日建议:

  倪红日:消费税现在是特种消费税,应该变成一般消费税加特种消费税,两部分加一块,挪到零售环节去征收;或者改变增值税模式,把生产和流通环节的增值税税率降下来,比如从17%降到10%,把增值税从暗税变明税,在最后零售环节征收。就和美国、日本一样,单子出来,上面标明商品价格是多少,征收了多少税,现在江苏等地已经这样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