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两次发函监管问询 *ST海龙保壳之路又起风波

作者:冯孔 来源:央广网
2016-03-18 14:46:00

  3月10日,*ST海龙独董李光,通过个人账户累计买入公司股票3100股,均价6.828元/股,累计成交金额21167元,2016年3月11日通过自己的证券账户累计卖出公司股票775股,均价6.44元/股,累计成交4991元,实现收益-300.7元。

  3月14日,*ST海龙发布公告,称公司2016年3月10日披露了2015年度报告,李光此次买卖股票行为不属于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股票的行为。李光承诺今后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期间不再发生此类事情,加强自身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合规意识。由于此次交易的收益为负,公司董事会无需向其收取违规收益。

  3月15日,深交所针对该时间发出监管函,监管函称作为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天海龙”)的董事,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七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3.1.9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3.8.14条的规定。

  当然,从交易量来看,此事当属独董“无心之失”。英大证券研究所长李大霄在接受央广网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该独董进行此次交易,属于对交易规则不太明晰,不太可能是故意去触碰法律。

  扭亏年报惹关注 ST海龙成绩单引问询

  独董违规炒股被发监管函,只能算是保壳路上了一次小风波。然而3月16日,深交所向*ST海龙发来问询函,这份监管函直指*ST海龙年报中扣非后净利润为-3.27亿元等数十个问题。

  2012年*ST海龙摘帽,但2013年,2014年公司连续亏损,再次戴帽,面临退市的风险。2015年再次扭亏为盈,实现净利润5476.52万元,扭转了暂停上市的命运。

  16日,深交所再次发问询函。年报显示,公司本期实现盈利,但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约为负 3.27 亿元。深交所要求公司结合 2015 年度重大资产出售后保留的相关资产、业务情况,以及目前正在筹划的重大股权收购等事项对公司未来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详细分析,并要求公司聘请的注册会计师对此核查并发表专项意见。

  除此之外,对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事项,交易所指出,公司应详细说明截至 12 月 31 日你公司的资产交割进展情况,并要求公司详细说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会计处理过程,对公司各个会计科目的具体影响过程及影响结果,特别说明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过程及所依据的会计准则相关条款等。

  此外,交易所还要求*ST海龙说明按季度计算公司的收入净利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情况)及其波动较大的原因、公司各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波动较大的原因等。

  发布年报后,*ST海龙随即向深交所递交了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ST海龙当时称,公司15年净利润为正,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的情形已消除,并且不存在其他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