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发布《关于规范中短存续期人身保险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柴华 来源:央广网
2016-03-18 10:53:00

  央广网北京3月18日消息(记者柴华)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保监会今天对外发布《关于规范中短存续期人身保险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此类产品的销售运营,防范资产负债错配等引发的风险。

  中短存续期人身保险产品主要就是指那些期限不长的兼具保险保障和投资理财功能的产品,以前我们有个说法叫这个是高现金价值的保险产品。

  此次监管修订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对中短存续期产品进行了定义。与原有的高现价产品的定义相比,中短存续期产品的实际存续期间由不满3年扩大到了不满5年,引导行业调整业务结构,发展长期业务。二是规模管控的基准与投入资本和净资产挂钩。要求保险公司中短存续期产品年度保费收入应控制在公司投入资本和净资产较大者的2倍以内,切实防范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风险。三是对不同存续期限的中短存续期产品的销售提出不同要求。存续期限不满1年的中短存续期产品应立即停售,存续期限在1年以上且不满3年的中短存续期产品的销售规模在3年内按照总体限额的90%70%50%逐年缩减,3年后控制在总体限额的50%以内,强化了对资产负债错配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的管控。四是对超过规模限制的公司采取严厉的监管措施。保险公司销售中短存续期产品规模超过限额的,应立即停止销售中短存续期产品,并向中国保监会报告,中国保监会将对其采取停止开展新业务等监管措施,以强化对中短存续期产品的规模管控。对于在通知实施之日时中短存续期产品销售规模已经超过限额的保险公司,可以宽限其在3个月内通过增资等方式,确保其中短存续期产品的保费规模重新满足限额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