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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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文化厅副厅长周奉真在答记者问
8月28日,甘肃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召开甘肃省《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省文化厅副厅长周奉真介绍有关情况,并与省体育局巡视员石生泰,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副巡视员武志元,省文物局副局长白坚,省科协党组成员、副主席张炯共同回答媒体记者的提问。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把“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进行了部署。今年初,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这是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推动文化建设的重大举措,是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重要制度设计,对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具有重大意义。
为此,8月17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甘办发〔2105〕37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是贯彻中办、国办《意见》,推动深化改革、促进转型发展,推进我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建设的重要保障,是实现与全国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目标的必然要求,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推动我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遵循和抓手。
对贯彻中办、国办《意见》,省委王三运书记作出了重要批示,要求“注意突出农村,突出贫困地区,突出与‘1236’扶贫攻坚行动衔接,使贯彻意见措施更加明确、更加具体、更加可操作。”刘伟平省长批示要求:“抓紧研究贯彻落实措施,争取有些措施写入(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在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实施意见》时,王三运书记再次强调:“要特别关注鳏寡老人、留守儿童等弱势群体,让文化爱民、文化扶贫更精准、更实际。”刘伟平省长要求:“要特别关注当前农村的留守儿童和老人等群体,切实促进公共文化服务的均等、标准、公平。”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和指示,为我省贯彻落实中办、国办《意见》指明了方向。
周奉真介绍说,在研究制定《实施意见》过程中,我们突出“精准扶贫、保障基本”、“改革创新、共建共享”等基本原则,坚持围绕深入实施‘1236’扶贫攻坚和‘双联’行动,大力开展文化扶贫攻坚,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不断提高文化服务综合效益,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等为基本思路,确立了我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目标和主要任务。
据介绍,《实施意见》重点任务一是加强城乡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公共文化标准化、均等化建设。《实施意见》坚持突出基层,突出与“1236”扶贫攻坚、“双联”行动相衔接,以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乡村舞台”)建设为重点,对农村基层、城市社区公、老少边穷地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进行了部署,着力改善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促进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的标准化、均等化。二是增强公共文化产品供给能力,丰富公共文化服务内容。《实施意见》强调以基层群众最需要的文化服务为重点,集中实施一批广播电视服务网络、数字文化服务、民俗文化传承创新、乡土人才培养等扶贫项目。广泛实施图书、文博、科技等流动文化服务、联网服务,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更好地向基层延伸。三是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进一步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实施意见》坚持以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农民工、农村“三留守”人员、生活困难群众等特殊群体为重点,大力实施“文化进村入户暖心工程”,积极开展公益性文化艺术培训、展演和科技普及活动。进一步加强对残疾人文化艺术的扶持力度,实施面向困难家庭和农村留守儿童的文化艺术免费培训及其他文化帮扶活动,着力保障特殊群体的基本文化权益。四是加快公共文化服务与科技创新融合发展,努力适应信息时代条件下的公共文化服务需求。《实施意见》强调要结合“宽带中国”、“智慧城市”等国家重大信息工程建设,统筹实施公共电子阅览室、数字图书馆、数字文化馆、数字博物馆、数字纪念馆、直播卫星广播电视、农村数字电影放映、数字农家书屋、城乡电子阅报屏等建设项目,构建标准统一、互联互通的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网络。
据了解,《实施意见》最大的亮点是以“1+2”的形式,从顶层设计入手,通过体制机制创新等,将文化建设的“软任务”具体化为与小康指标、国家“三馆一站”相关标准相衔接的“硬指标”。
《实施意见》进一步强化了政府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的主体责任。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主体责任是政府,单靠文化部门或者其他哪一个部门的力量是无法实施的。为此,《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在省级层面成立由省委、省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组,在市一级和县一级,成立由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党委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同时要求,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纳入科学发展、精准扶贫考核体系设定考核指标和权重。提出了与全面小康社会指标相衔接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具体指标。《实施意见》紧密围绕全面小康社会涉及公共文化服务方面的指标数据(注1),明确提出了对达不到国家标准的市县级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及乡镇综合文化站等场馆进行改扩建,建立广播电视村村通、户户通长效运维机制。同时强调,要改善服务条件,为群众提供差异化的文化服务,提升城乡居民文化娱乐消费在家庭消费支出中的比重。按照全面小康的指标要求,明确提出了“各级政府要逐年加大投入,到2020年,全省人均公共文化服务财政支出不低于200元”的具体指标。大力推动公共文化管理体制改革创新。为解决当前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在管理、服务及评价体系方面好存在一些问题,《实施意见》提出,要建立以县级图书馆、文化馆为总馆,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为分馆,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为基层服务点的运行模式,推动县域范围内的城乡文化一体化。同时强调,要建立公共文化机构服务水平绩效考评制度,首次提出对乡镇(街道)文化专干、村(社区)由公共财政补贴的服务管理人员实行上级文化部门和乡镇(街道)双重管理、双重考核。以实施标准推动建设、促进发展、保障基本。《实施意见》中的《甘肃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按照国家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从政府部门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公共文化服务单位提供公共服务两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以标准化推动均等化,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比如,《实施标准》对各级各类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在场馆场所、设施设备等方面,按照国家最低标准提出了量化要求,是推动全省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基本标准和依据。充分重视社会力量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实践证明,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是弥补政府财力不足的有效补充,是激发公共文化服务活力的有效动力。《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在建立健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机制的同时,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具有公益性和准公益性特点的民俗博物馆、文化大院等。建立文化志愿者服务队伍,制定文化志愿者招募管理办法,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建设服务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就下一阶段的工作措施,周奉真介绍说,一是抓好《实施意见》宣传贯彻工作。省级层面,要结合贯彻落实国家《意见》,加强对《实施意见》的宣传,把党和政府的声音送到千家万户、人知人晓。各市州要制定实施办法及相关配套政策,明确实施步骤和具体措施。年底前,配合国家对中办《意见》贯彻情况的督查工作,督导各市州党委政府加快推进我省《实施意见》贯彻落实。二是建立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目前,省级层面的协调机制已经建立。下一步,重点是围绕贯彻落实《实施意见》,各市州建立完善本级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三是建立完善公共文化服务标准体系。以国家指导标准为基本遵循,按照《甘肃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要求,各市州、县(市、区)要制定符合本地实际、不低于省上标准的实施标准,逐步形成较为完备的公共文化服务标准体系。四是加快推进贫困地区公共文化建设。结合贯彻落实国家《“十三五”时期贫困地区公共文化建设规划纲要》,紧密结合“1236”扶贫攻坚和双联行动,坚持文化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着力加强老边少穷地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实施一批文化惠民项目,力争到2017年完成基层农村及贫困地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任务。(记者 薛朝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