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幼儿园老师用“铁棍”殴打幼童

来源:新京报
2015-05-19 16:15:43

北京幼儿园老师用“铁棍”殴打幼童

  昨日,昌平松园派出所,一位家长演示监控视频中,她的孩子受到虐待时的样子。

  ■ 专家说法

  教师培养周期跟不上建园速度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表示,从直观层面上讲,虽然国家对教师准入和管理实行“国标、省考、县聘、校用”政策,但调查发现,幼儿园虐童事件的教师大多素质低下,工作或者聘期较短,没有经过规范的培训,甚至有些不具备学前教育资质。“如果是正规专业的幼儿教师,虐童概率则小很多”。

  储朝晖称,从现实层面来看,国家要求提高基础教育的普及程度和办学质量。地方上为了争业绩,加快普及学前教育,非常注重入园率的高低。“入园率的不断提升,需要足够的专业教师队伍。而幼师的培养周期跟不上新改扩建幼儿园的速度,就会降低教师的准入门槛。甚至一些不具备资质的人员进入教师队伍。”

  除此之外,幼儿园人数严重超额。教育部有明确标准,小班(3~4岁)20~25人,中班(4~5岁)25~30人,大班(5~6岁)30~35人。但是幼儿园超额现象极为普遍。一个班50多人的情况很常见,甚至有一个班80多个人。学生多,人手不够,就会增加管理困难和教师压力。为了便于管理,幼儿园教师会对学生提出各种要求,达不到的话,就会发生打骂事件。

  储朝晖表示,提高幼儿园教师的职业素养和准入门槛,对教师进行严格把关,不具备幼儿教育资质的严控。严格控制班额,避免出现班额过多、超越教师管理范围的情况。

  (文中儿童均为化名)

  ■ 律师

  情节若严重可追究刑责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王维维律师认为,《幼儿园管理条例》有明确规定,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如有以上行为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或者由教育行政部门建议有关部门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王维维表示,上述条例里用到“严禁”字样,说明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这些孩子现在伤情未知,但从家长反馈的情况,情节已经比较严重,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如果体罚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致人轻伤后果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管双方最终如何解决,体罚行为已经产生,相关的行政处罚乃至刑事处罚则不能被免除。”王维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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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腾讯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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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写/新京报记者 林野 实习生 李骁晋

  摄影/新京报记者 王嘉宁

  原标题:幼儿园老师“铁棍”打幼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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