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迁户口被要求证明“你爸是你爸” 盘点奇葩“证明”

作者:陈琳 来源:综合
2015-04-10 08:24:36

 奇特证明之“证明你爸是你爸”

  近日,人民日报报道了北京的陈先生出境旅游被要求“证明你妈是你妈”。其实这并非个例,50多岁的西安市民刘先生遭遇了“证明你爸是你爸”。

  刘先生家过去住在西安市莲湖区甜水井,1997年左右因拆迁分到了高新区科创社区泰祥花园小区的一所房子。早些年刘先生单位分房,他将自己的户口迁到了高新区富裕路派出所。因为单位房子要拆迁,2012年刘先生决定,将户口迁回到泰祥花园小区所在的高新路派出所。

  没想到他去高新路派出所时,户籍警让他在其他手续外,开具一份随迁人员关系证明,“他们让我证明我爸是我爸。”没办法,刘先生让91岁的老父亲回到当年工作的学校找档案证明,最终在档案里找到一份1963年制作的履历表,其中一处家庭主要成员信息栏内,记录着刘先生为长子,当时只有8岁。

  本以为有这份档案证明就可以了,但当刘先生再次去高新路派出所时,户籍警才发现,泰祥花园小区房子的产权人是刘先生的父亲,而刘老先生的户口却在红庙坡派出所,因此不能为其办理。“跑来跑去还开了父子关系证明,原来一开始就错了。”刘先生生气地说。

  昨日下午,华商报记者随刘先生来到高新路派出所,一位杨姓户籍警解释,第一次受理材料时,只听刘先生说要和父亲迁到一块,才让他去办的父子关系证明,当时并没留意泰祥花园小区的这处房屋产权人并非刘先生。第二次发现问题后,她建议刘先生将父亲户口迁到泰祥花园小区,然后他们再随迁过来。

  奇特证明之“证明我儿子是我儿子”

  西安市民张先生这两天也挺郁闷,4年前他以儿子的名义在北郊买了套房,最近办房产证,房管部门要求他出具一份证明他是监护人代办房产证的关系证明,“他们让我证明我8岁的儿子是我儿子,我媳妇是我儿子的妈。”

  “其实我现有的手续都很齐全,比如购房合同中就有我是监护人的字样,户口本里也有我儿子的名字,父子关系写得一清二楚。”张先生说,“但是房管部门就必须要一份代理人关系的制式证明。”这张制式证明的内容是张先生作为他儿子的父亲,因儿子未成年,所以让张先生代理办房屋所有权证,张先生的妻子也要做同样内容的证明。而且下面必须要分别盖有张先生和他妻子所在社区、街办或单位的章子。就是这个章子把张先生难住了,“我住在曲江一小区,没有成立社区居委会,我媳妇户口在河北,总不能让她为这个事跑回去开证明吧?”张先生夫妻俩是自由职业者,没有单位,“我到西安市房管局,工作人员态度都很好,但就给我说必须得有这个证明,至于我怎么开,他们不管。”

  西安市房管局相关工作人员解释,张先生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代办房屋产权证,必须要出具证明其监护人身份的制式证明,不能用出生证明、户口本等替代,如果无法出具证明,可到公证处开具公证过的委托书,再来办理。(陈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