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企退养老金人均月增305元 平均增至3355元/月

来源:京华时报
2015-03-14 06:57:27

    □特殊调整

    老工人最高可增加640元

    本市这次继续单列调整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目前,本市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普遍在80岁以上,国家规定他们可享受100%退休待遇,本市对这部分老工人的基本养老金调整标准也是历年都高于其他退休人员。此次按往年办法,以参加革命工作时间进行调整并适当加大调整力度,即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500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480元。

    在上述两档标准的调整基础之上,他们还享受高龄退休人员的倾斜政策。由于相关人员大部分在80岁以上,他们还可以享受到160元的高龄退休者倾斜政策,使得本次调整后建国前老工人普遍增加640元。

    军转干部不低于平均水平

    本市还保证了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原工商业者、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调整后不低于全市养老金的平均水平。按照缴费年限增加基本养老金和按绝对额增加基本养老金后,上述人群中基本养老金低于调整后全市养老金平均水平3355元/月的,补足到平均水平。同时,在2014年底之前已经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还可享受高龄退休人员的倾斜政策。

    三类最低养老金标准提高

    人社部门这次也对企业退休、退职、退养人员最低养老金标准进行了调整。在全面提高本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同时,相应提高基本养老金的最低标准。

    此次调整后,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退职人员生活费、退养人员生活补助费的最低标准分别为每月1609元、1464元、1331元。对于参加2015年度调整的企业退休、退职、退养人员,调整后不足今年上述最低标准的,均对应补足到最低标准。

    此前本市这三项最低标准分别为每月1463元、1331元、1210元。

    □算账

    养老金按绝对额增加后低于下一档如何补足?

    李阿姨的全部缴费年限是32年,2014年12月的养老金为3060元/月,按第三档标准,应上调140元,与原养老金相加为3200元。但与2014年12月的养老金低于3050元的第四档人员相比,他们上涨160元后,部分人员会高过李阿姨的3200元(3050元+160元),所以再对李阿姨提高10元,使她达到第四档的最高额3210元。在绝对额的调整中,李阿姨实际每月增长的养老金是150元;再加上按缴费年限调整的养老金,实际共增加养老金262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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