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焦点
是受贿还是借款?
关于从詹平彬处拿的钱是受贿还是借款,昨天庭审中江苑一度闪烁其词。一开始表示对起诉书认定的款项往来没有异议,辩护人发问时又表示是向詹借的钱。对于案件侦查阶段的供述,其表示自己当时精神很差,内容有时候没有很仔细看就签字了。
江苑在庭审上称自己一直以为向詹平彬拿的钱是借款。据了解该房需要260万澳元,而李永恒夫妇当时可以调动的钱有160万澳元,还有100万澳币的缺口。
对其“借款”的辩解,公诉人认为这与其之前承认以“借款”名义受贿的供述不一致,而且两人在向詹平彬要钱买广州的房子时,银行账户上有220万现金,不用借钱完全可以支付房款,“有所翻供,将影响其最终量刑。”江苑的代理律师则表示,江苑的认罪态度一直以来都是良好的,希望法院考虑其属于从犯并积极退赃等因素,对江苑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