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云南省纪委消息:日前,云南省纪委对省农业科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王常明涉嫌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王常明在担任云南省乡镇企业局副局长、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省农业厅副厅长、省农业科学院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和影响,收受他人贿赂;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违规兼职取酬,收受礼金。
王常明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云南省纪委审议并报云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常明开除党籍处分;由云南省监察厅报请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云南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