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打女友算家暴 离婚期性侵妻子是强奸

来源:大洋网
2014-11-21 16:05:33

法院可发人身保护令

处理家暴事件时,出具人身安全保护裁定也是法院会采取的一种方式。东莞二院民一庭副庭长段雅荣告诉记者,从目前的法律程序上,人身保护令依附于诉讼而存在,尤其是离婚诉讼,而在一些家暴案例中,受害人并不愿离婚,便无法申请人身保护令,无法获得法律保护。

记者留意到,草案中的相关规定或许能解除这样的尴尬。草案明确,受害人没有提出申请,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发现存在家庭暴力情形的,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护措施。

什么是“家庭暴力”?

草案明确:“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侵害身体、性或精神的下列行为:

 (一)以殴打、捆绑、伤害等手段侵害家庭成员的;

 (二)非法剥夺或限制家庭成员的人身自由的;

 (三)遗弃或严重忽视年幼、年老、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的;

 (四)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害的;

 (五)违背配偶意愿实施性侵害的;

 (六)胁迫、恐吓、跟踪、骚扰家庭成员的;

 (七)以侮辱、诽谤、宣扬隐私等方式造成家庭成员精神损害的;

 (八)以其他手段侵害家庭成员身体、性或精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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