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出台最严“扫黄十规”

来源:东南快报
2014-08-01 09:41:56

沐足美容美体房间内不得放置按摩床、包厢内不得安装可调节亮度的照明灯、房门不得安装插销、从业人员着装不能有伤风化……7月29日,东莞市公安局出台了被娱乐场所老板们称之为“史上最严”的三类场所管理规定。

自2月9日,东莞开展扫黄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全市共立涉黄刑事案件281宗,查处涉黄治安案件530宗,抓获犯罪嫌疑人700人,处理违法人员1552人,共有26名获利者(即老板、股东)和51名经营者(场所主要管理人员)已被逮捕。

东莞目前经过整治后复业的三类场所(桑拿、沐足、KTV)共有1134家,复业率已达到70%,其中沐足场所已复业631家,KTV场所复业465家,两者复业率达80%;桑拿场所复业率低,全市原有桑拿场所198间,目前仅复业38间。随着场所的复业增多,出现了涉黄违法犯罪有所抬头,有死灰复燃迹象。

为遏制该不良趋势,有效压减涉黄问题的生存空间,7月29日上午,东莞市公安局组织全市32个镇街及松山湖、生态园两个管委会共2684家桑拿、歌舞娱乐、沐足、旅业四类场所的实际经营者,统一召开打击整治涉黄问题警示谈话会活动,重申“决不允许涉黄问题在东莞回潮反复”的根本立场。在活动现场,东莞各公安分局主要领导与场所实际经营者代表共同填写《东莞市公安局娱乐服务场所警示谈话记录表》、签订《娱乐服务场所治安管理责任书》,进一步明确治安管理责任。

在会上,东莞市公安局正式公布了“扫黄十规”,要求场所的开办者、管理者和从业人员重点是切实发现并根除“房、床、锁、灯、窗、铃、影、人、照、证”十个方面的涉黄隐患。

10大涉黄隐患有新规

东莞警方公布了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十大涉黄隐患作出的新规定,凡娱乐服务场所:

房:即场所内不得设置封闭式套间。床:即沐足美容美体房间内不得放置按摩床。

锁:指房间内不得安装门锁、插销等阻碍他人自由进出房间的装置。

灯:指房间、包厢内不得安装可调节亮度的照明灯,且在营业时间内不能关闭。

窗:指房间、包厢房门上安装的透明门窗高度尺寸须符合要求且不得设置遮挡物。

铃:指场所不得设置用于逃避、阻碍日常检查的信号灯、响铃等遥控装置及设备。

影:指在场所出入口、接待大堂、收银台等安装视频监控并联网公安后台。

人:指从业人员衣着整齐大方,不能有伤风化,职员实行实名制登记管理。

照:指娱乐场所需要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

证:指场所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等后才能营业。

南都羊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