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重心转移
重点查办行贿犯罪,加强追逃追赃
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这也成为全国检察机关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的目标和要求。
徐进辉表示,接下来反贪工作仍将把办案作为第一任务,把力量和资源都集中到查办案件上来。同时,反贪工作还将重点关注两个方面。
一是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深入推进重点查办行贿犯罪案件。行贿与受贿存在明显的因果关系,但我国司法机关长期以来都是“重受贿而轻行贿”,这无形中助长了行贿犯罪的滋生蔓延。不过这一局面正在得以转变:今年一季度,广州市检察机关共查办行贿犯罪人员89人,同比上升102.27%,立案查办的行贿和单位行贿犯罪案件首次超过了受贿案件总数。“全国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将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惩治行贿犯罪力度,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发展。”徐进辉说。
二是加强追逃追赃工作。最高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追逃追赃工作的通知》,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把追逃追赃工作放在与办案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来对待,无论犯罪嫌疑人逃到哪里,也无论逃了多长时间,都要坚持不懈地将他们缉捕归案。徐进辉表示,检察机关要切实采取措施抓好追逃追赃工作,确保在去年基础上有新进展,切断腐败分子的后路。
李文生也表示,渎检部门将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围绕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生产安全事故等重点领域,拓展办案领域、加大办案力度、突出办案重点,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办渎职犯罪。(彭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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