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女同事骗到自己的出租房,5个小时内将其强奸3次,事后还想继续交往,被警方抓获。
四川籍的李某勇2月进入漳州台商投资区龙池开发区一电子厂,并认识了贵州籍女同事燕子。之后,李某勇经常通过QQ与燕子聊天,对燕子进行语言挑逗,甚至提出要裸聊。
4月12日晚,李某勇骑摩托车将燕子拉到他宿舍,没聊多久,李某勇就脱去自己衣服。燕子感觉不妙,提出要走,但李某勇不肯把钥匙还给她,并将她按在床上,强行脱去她身上的衣服。在5个小时内,他奸污了燕子3次。直至13日凌晨4时许,他才让燕子离开。
回到自己的出租房后,燕子并没有选择报警。没想到李某勇于18日在燕子楼上,租了一间房子住下,并于当晚找燕子,想和燕子继续交往。“燕子一直不肯见李某勇,后来被燕子的妹妹发现了,问到底怎么回事,才知道事情的原委。当晚11时许,燕子在其妹妹的陪同下,向警方报警。”台商区公安分局龙池警务中队的叶中队长介绍说,李某勇于19日早上,被警方抓获。
目前,李某勇以涉嫌强奸罪,被警方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海峡导报记者 王龙祥 通讯员 林跃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