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部门公开“三公”经费细化到底

作者:本报记者 李丽辉 来源:人民日报
2014-04-19 16:41:05

4月18日,2014年中央部门预算集中“亮相”,各部门的“三公”经费预算也同时向社会公布。据不完全统计,截至18日晚上6点30分,已有95家中央部门公布了2014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

今年的中央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有哪些新亮点和新看点?公开力度有哪些新突破?记者采访了有关部门和专家。

公开内容进一步细化,预算实现按最底层科目公开

“预算公开力度加大,内容进一步细化,是今年中央部门预算公开的一大亮点。”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刘尚希说,去年中央部门预算支出公开到项级科目的,只有教育、科学、技术等7个重点支出;今年在此基础上,中央部门预算除涉密内容外,已全部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

刘尚希介绍,根据我国《政府收支分类科目》,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为类、款、项3个级次。公开到项级科目,意味着政府支出预算已经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的最底层科目公开。

预算内容细化公开到“底”,这一点在日前公布的中央财政预算中也得到了充分体现。除涉密内容外,2014中央本级支出预算全部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同时将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按照每一个具体项目向社会公开,彰显了党中央、国务院打造阳光政府的力度和决心。

“专项转移支付主要是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政策安排的,公开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及金额,有利于有关方面了解财政政策,更好地发挥财政政策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刘尚希表示。

财政部表示,下一步要逐步将部门预决算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积极研究将部门决算按经济分类公开。

公务用车购置费与运行费分别列示

“‘三公’经费只减不增,是新一届政府对公众的承诺,也是社会关注的热点。从中央和地方去年的预算执行情况和今年的预算安排来看,这一承诺得到了很好的兑现。”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白景明表示。

与2013年年初预算相比,中央本级201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执行数减少8.15亿元,下降10.2%,力度是近年来少有的。

从中央各部门公开的数据看,与2013年预算相比,大多数部门的“三公”经费有所减少,有些部门的 “三公”经费降幅较大。比如,交通部2014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8387.94万元,比2013年预算数减少2642.28万元,下降了24%;农业部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18621.23万元,比2013年预算数减少4958.1万元,下降了21%;国税系统2014“三公”经费预算177396.95万元,比2013年预算数减少31882.49万元,比2013年预算执行数减少20207.34万元。

“三公”经费下降的原因,主要是中央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切实采取措施严格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从公开内容上看,今年中央部门“三公”经费公开有两个明显变化:一是按照要求除涉密内容外,所有财政拨款的“三公”经费都要公开;二是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进一步细化,具体分为“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这样,哪个单位购置了新车,花了多少钱,运行维护费用是多少,就能一目了然。

此外,在今年中央部门公开的部门预算中,还增加了一张《“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如图,张芳曼制),其中将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与2013年预算数、2013年预算执行数分别列示。“将上下年的预算和实际执行数据集中在一张表上,社会公众进行对比更加方便,更有利于各界对‘三公’支出进行监督。”白景明认为。

扎牢制度的笼子,规范“三公”经费管理

随着中央八项规定的严格执行,以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各项规定的出台,制度的笼子越扎越紧、越扎越密、越扎越牢。

目前,已经出台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等,对“三公”经费支出规定得非常具体,为今年“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打下了更坚实的制度基础。“‘三公’经费预算和实际支出,都应符合这些规定的要求,决不能超标准乱花钱。经费多少,要根据政府公务的实际需要,本着节约的原则来安排。”白景明认为。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介绍,严格控制中央部门“三公”经费支出,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促进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为把这些要求落到实处,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强化因公出国计划审批管理,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团组数量,降低因公出国经费开支规模;继续实行公务用车编制与经费双向控制,推动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切实降低公务用车运行成本;加强公务接待费管理,对公务接待费预算实行总额控制,全面推行公务卡结算制度,收到了明显成效。

刘尚希指出,“三公”经费是部门履行职能的必要支出,理应由政府财政负担。如,国家外交外事活动、中央部门开展对外交流合作等产生的出国费用,中央部门履行执法执勤等公务所需车辆的运行维护费用,来访外宾的接待费用等,都属于“三公”经费支出。但公务人员在工作之外的费用,则不在政府支出范围内,也不能让企业或其他渠道代付,否则就容易造成权力寻租产生腐败。

《 人民日报 》( 2014年04月19日 02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