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2 玩“陌陌”被卖淫女勾引遭治安处罚
2013年10月中旬某日晚,家住南京鼓楼区的青年男子洪伟正在聊天工具“陌陌”上与朋友闲聊。10时许,一个有美女头像并取女孩名的陌生人突然跳出来要加洪伟好友,出于好奇,洪伟当即加上了对方。闲聊几句后,对方便很露骨地问:“还要美女帮你服务啊?”洪伟接上话题道:“什么样的美女?”对方见此随后给他发了几张女孩的照片。
洪伟见了照片顿时心猿意马,觉得对方确实水灵漂亮。在对方报出600元一次的嫖娼价格后,洪伟思想斗争了近一个小时,最终走出了家门。出门后,洪伟就近找了个快捷酒店并开好房间。随后,一个自称雯雯的女孩赶了过来。完事后,洪伟特意要了雯雯的手机号码。两天后,他再次联系雯雯时,却怎么也联系不上了。次日派出所民警却找到了他。
经查,雯雯的老板李君是苏北人,因手头急缺钱用,便在朋友介绍下,干起了网络招嫖,并利用朋友介绍给他的卖淫女林宁物色漂亮女孩。林宁是淮南人,先后将年轻漂亮的雯雯等4个女孩拉了过来。之后,李君即带着她们赶到南京,并在山西路附近一家宾馆开了两个房间、准备了多部手机,对卖淫女实行集中管理。李君冒充美女,通过QQ、微信、陌陌、遇见等网络聊天工具物色嫖客,他则按60%的比例从卖淫收益中抽成。
李君短时间内提取了可观的收益。但是,有一点李君想错了,那就是南京并不像他想的那样没人管卖淫嫖娼。最终,他只干了一个月左右,即被警方抓获落网。3月24日,李君被鼓楼法院以介绍卖淫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
案例3 中年男“爱分享”淫秽视频获缓刑
现年55岁的南京男子张扬,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也有正当职业。但张扬有一大爱好,那就是对淫秽、色情的东西情有独钟。但自己一个人躲在家里看看也就罢了,他却偏要将挖空心思弄来的色情视频,发到网络论坛上去和别人分享。
2011年以来,张扬在自己家中,以“西风瘦马”这个网名,在“东方小镇”网络论坛上,持续发布从国外等色情网站上弄来的淫秽色情视频链接,引起许多网民点击。从2012年下半年起,一些家长在发现孩子点击这些视频后,纷纷向公安机关举报。公安机关经过侦查,最终锁定了张扬。
同年10月9日,公安机关以张扬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将其刑拘,同年11月张扬被取保候审。后经有关部门鉴定,张扬在“东方小镇”论坛上共传播166件色情视频文件。今年1月8日,鼓楼法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判处张扬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法官点评: 开展“净网”行动迫在眉睫
针对近期判决的、由网络引发的介绍卖淫和传播色情案件,鼓楼区法院刑一庭庭长邱筱颖接受采访时说:近年来在鼓楼区法院判决的多起介绍卖淫案件中,利用网络QQ、微信、陌陌、遇见等即时网络聊天工具招嫖的占绝大多数,他们的作案手段也随着网络技术的变化而变化,其中利用“附近的人”功能随机引诱招嫖就是其中之一。一些原本本分的网民,受其引诱涉嫖的不在少数,而因一方嫖娼或卖淫而引发家庭纠纷的,在法院审理的离婚案件中也时有出现,很多青少年也深受其害,开展“净网”行动已显得迫在眉睫、刻不容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