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化危楼坍塌追踪:官员自杀前守塌楼5天5夜

作者:王梅 来源:京华时报
2014-04-11 09:49:32

不知道是弄错了还是怎么,检测机构没有检测我们这幢,而检测了我们南边的4幢。”

尽管检测错了楼,但结果更让2幢住户担心:4幢是C级危房。2幢的居民再次要求检测,去年底,检测机构上门,2幢的结果是B级危房。“说是这么说,但检测我们这幢的时候,检测人员马虎多了,只是拍了几张照片。”胡女士说,在听到居敬小区那幢差不多年代建起来的房子也坍塌了之后,她晚上经常睡不着。

4幢被鉴定为C级危房后,一直都没有人来进行加固,B级危房的2幢更是没人问津。

居敬社区33幢同样让居民担心。

在居敬小区内,33幢和倒塌的29幢,以及27、31、35这5幢楼属于同一地块,均由奉化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1994年建成。

住户俞振民说,1995年年初入住以来,他们“住了19年,反映问题也反映了19年”。他介绍,一家人刚入住不到一个月即阳台漏雨,他们找到开发商,对方予以修补,但“只修外墙,不修屋内。”问题反复几次,直到1999年,开发商表示“3年保修期已过”。

之后,俞家客厅西侧墙壁上出现了3米长的裂缝,“缝不大,但看着挺吓人。”俞振民再次给开发商打电话,对方提议“不能住了,你卖给别人就行。”

俞振民介绍,小区内的确有很多住户在孩子陆续长大后,将房子卖掉搬走。

33幢的西南角外墙出现贯通四楼和五楼的裂痕,正位于俞家外墙。

俞振民用手抹了抹一楼的外墙,脱落的墙皮下暴露的沙灰随风飘散。“都是沙,没有水泥,倒塌的29幢楼一周前就有钢筋暴露,那种钢筋只有食指这么粗。”

两年前,俞振民的两个小孙子在客厅窗台下玩耍,“两人一蹦,窗台下方的墙皮就掉了一大块”。29幢倒塌后,老人已不让孙子回来。“一刮台风,整栋楼跟筛糠一样,70年产权的商品房,20年就倒了?我怎么也无法接受。”

如今,俞家两间卧室的门无论如何也关不上,29幢倒塌后,居民有死有伤,仍住在33幢的俞家不知将来怎么办。

5年两起塌楼背后闪现同一房企身影

作为29幢的开发商,奉化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企业经营状态目前是“吊销未注销”。

因未在法定期限内参加2009年度企业检验,该公司被宁波市工商局奉化分局于2010年8月6日在《奉化日报》上刊登补办年检的公告,之后该公司仍未年检,遂被吊销营业执照。

工商登记资料显示,奉化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投资人经过多次变更后,最终分化为奉化市大桥镇城建综合开发公司、奉化市经济发展公司、奉化市散装水泥办公室等三个法人股东。

京华时报记者注意到,跟西溪路倒塌的5幢一样,西溪路2幢、4幢的建设单位都是大桥镇住宅综合开发公司,其中2幢建于1990年9月,4幢建于1990年10月。该公司于2001年8月转制为奉化市大桥镇城建综合开发公司。工商登记资料显示,奉化市大桥镇城建综合开发公司为集体企业,1999年成立,目前已注销。

由此看来,无论是5年前坍塌的西溪路5幢,还是刚刚坍塌的居敬小区29幢,

背后都有奉化市大桥镇城建综合开发公司的身影。

工商登记资料同时显示,奉化市大桥镇城建综合开发公司的法人代表名为竺威谷。

京华时报记者发现,锦屏街道综治办一名干部也叫竺威谷,但两人是否为同一人目前尚不清楚。

昨天,京华时报记者就此来到锦屏街道综治办提出采访要求,听到要找竺威谷,综治办四名工作人员先是互相对视,紧接着称“人不在,到下面办事去了”,之后便不再回应。

由于当地警方拒绝透露已被控制的3名事故责任人的身份,竺威谷是否在事故责任人之列、是否被控制尚不清楚。

29幢的施工方为象山一建转制,该公司上世纪90年代一分为四,变身浙江建安实业股份公司、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波聚实建筑有限公司和象山县浙东建筑工程公司这4家公司。

由于宁波住建委等主管单位拒绝透露相关公司的工程备案信息,这些公司在当年到底建了多少项目、涉及多少栋楼目前仍不清楚。

奉化危房解危率仅3成

宁波市住建委网站在去年12月17日的文章《奉化超额完成宁波市危房解危任务》中称,2013年,奉化市共完成鉴定在册C/D级危房152幢(处),面积29630平方米,其中城镇C/D级危房34幢(处)。“截至目前,共完成全市范围内的危旧房屋解危42幢(处),其中城镇危旧房屋解危12幢(处),解危率35%。”

奉化市住建局办公室主任殷杭彪接受京华时报记者采访时称,C级房需要加固,D级房需要搬迁和撤离。

殷杭彪称,造成商品房C/D级的原因很多,“可能是开发商的原因,也可能是施工方或者住户自己的原因。”殷杭彪称,很多住户为改善房屋的美观和宽敞度,会把承重墙和一些主要部件撬走,这种改造在开始并不会出现影响,但随时间推移,野蛮装修的后果慢慢积累,就会带来危险。

对于造成C/D级的责任认定由谁操作,殷杭彪称不清楚。

殷杭彪承认,对于危房的加固费用分担问题,社区和街道与居民协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有人认为自己装修规矩,并未造成楼房问题,不愿出钱,应该让野蛮装修的人来出钱加固,达成统一很难。”殷杭彪举了庄山社区5弄11幢D级房搬迁的例子,称和11幢居民协商搬离谈了一年。殷杭彪称,目前5弄11幢居民已异地安置。

庄山社区与此次事发的居敬社区仅一条马路之隔,同属于锦屏街道辖区。目前该社区5弄11幢已人去楼空,去年这幢房子出现了倾斜、沉降,随后被鉴定为D级危房。

此次塌楼事件涉及开发商、施工方、设计单位和政府相关房管部门。

京华时报记者找到29幢的设计方奉化市建筑设计院和建筑质量主管单位奉化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两单位均拒绝接受采访。

作为29幢的检测单位,浙江建院建设检测有限公司办公室工作人员同样不接受采访。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刘铁民表示,上世纪八九十年代至今,制度缺失是导致建筑工程质量的重要原因,“那个年代,制度的缺失,包括项目的审批制度、工程监理制度、验收制度、质量的整个控制系统,我们都应该反省。”刘铁民认为,在那个年代里,系统的质量监控是远远不到位的。

刘铁民介绍,“快”是那个年代的指挥方针。“快”导致不按照工期执行,不按科学规律办事,“比如说水泥是有养生期的,有的人就采用一些所谓的先进技术,什么加温啊,加点添加剂,促使水泥养生期缩短,这是违反基本规律的。”

刘铁民建议,对于奉化塌楼事件,不能仅仅就事论事,“仅仅把几个官员处理了,是可以释放一些社会压力,但是没找到本质问题。”

他将问题本质归结为建筑施工体系问题,之前是没有建立完备的制度体系,现在是建立了相对完备的制度,但设计施工单位和主管部门并不一定严格执行了制度,导致问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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