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现状
民警配枪需经实弹考核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配枪资格由县级公安机关政工部门审查、市级公安机关政工部门审核、省公安厅政治部审批。市级公安机关政工或治安部门审核同意后,由各市公安局治安部门负责将申请核发持枪证人员的有关信息录入持枪证制作系统,集中报省公安厅政治部或治安总队审批后,由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核发证件。
记者从一些基层派出所的民警处了解到,我国对配枪公务人员的资质审核有着严格的规定。“配枪的所有民警,需经所在地公安机关治安部门会同政工人事、装备财务部门组织理论考试、实弹射击考核。”
每年至少一次实弹训练
一线民警老刘透露,实弹射击合格者,由本人填写《配枪人员申请持枪证件审批登记表》后报公安机关有关部门审查、审核、审批才能真正配枪。老刘说,所有民警的培训考核工作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的治安部门会同政工人事、装备财务部门统一组织,各级公安机关具体实施。根据公安部确定的各警种公务用枪培训大纲,制订实施公务用枪年度培训计划。
此外,每年,民警都会进行一次理论考核和一次以上的实弹射击训练。实弹射击训练应达到公安部规定的年度训练用弹标准。而携带枪支的民警必须同时携带《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用枪持枪证》,所携带枪支的枪型、枪号必须与持枪证上登记的内容相一致。
其他警械使用无培训
一位多年在一线工作的民警确认,每年单位都会不定期组织练习打靶,每年都有一次打靶考核,项目为手枪10米射击,共射10枪,及格线为60环。参考民警必须打够这个环数才算及格。但是,对于未达到该及格线的民警也没有什么处理措施。
另一位基层民警也表示,每年的例行考核射击训练时间并不固定,但计入考核成绩,主要还是熟悉枪支。这位民警表示,枪械一段时间不用还是会忘的,会生疏。基层民警的工作比较繁忙,但每年也应该有培训,培训的周期短一些,“偶尔用枪跟经常培训,用起来的熟练程度肯定是不一样的”。
一些基层民警表示,除了每年的实弹射击训练,并没有其他警械的培训。
□专家说法
培训警种频率应增加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公安管理学院副院长、警务改革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魏永忠教授表示,公安部要求加强基层民警武器和警械培训,说明公安部对这个问题的重视,这也与此前公安部要求的尽量将警力摆上街面相呼应,就是为了加强对街面治安秩序的控制能力。
魏永忠指出,目前,在职警察的培训包括每年的实战闭训,课目设定会有一定的差异性,一般会跟警种联系起来,培训的内容也跟警种紧密结合,像训特警,培训更多的可能是体能、技战术和枪械的使用,而像网警更多的是对计算机的使用。
这种培训还是存在一定缺陷,两个方面需要改进,训练的周期要缩短,警种覆盖面应加宽。现在都是一年一次培训,可以考虑半年或几个月培训一次,加大频率。尤其是在枪支和警械的使用能力上,要加大幅度。像特警可能每个月都会进行武器警械的培训,但治安警、社区民警、交警,同样要上街巡逻,也可考虑加大对这些警种的培训,增加他们的培训频率。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警务实战训练部副主任尹伟教授也建议,对于武器和警械使用,每年应该都有一定的训练量,不是练一次就完了。但不同的警种,不必要求都一样。像普通的一线民警,安全使用是最基本的。把握好法律的尺度要求,能做到在突发事件现场,保护好现场的老百姓,尽可能地制止犯罪,别误伤,别走火,把动作完成,不需要达到特警的水平,“不是人人都要当神枪手”。
警械实战技能应规范
尹伟告诉记者,使用警械武器是警察职业特定任务的要求,但也是一把双刃剑,使用管理不当都会发生事故,比如枪支走火、丢失、滥用等。但是,随着暴力事件的出现,也需要警察提高使用武器和警械的能力。对这方面进行专项培训,既是适应社会的发展,也是对警察的一个自我保护,应该从法律法规、管理制度、使用技能等3个方面进行专项培训。
尹伟介绍,目前全国的训练并不一样。像巡警、特警训练多一些,其他警种每年“意思”一下,体会一下射击而已,并不很注重这方面的训练。同时,因为各地财政能力不一样,有钱的地方多打几发,穷的地方哪有条件打枪?而像使用警棍等警械,也有一套规定的地方,但同样每个地方训练的情况也不一样,多少不一。针对武器和警械的训练,目前全国还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应该设置一个统一的标准,达到什么标准才算达标。
尹伟表示,使用枪支等武器,实际上也是一种技能,就像开车一样,不经常开,就会生疏。使用武器也一样,如果不经常训练,同样会生疏。很多地方怕出事,对枪支武器管得很严,导致警察对枪支越来越生疏,枪用得也少,技能就忘得快,陷入了恶性循环。
魏永忠也表示,目前,很少见到警察有针对枪支、警械使用的指南手册,这方面做得还不够。像警棍的使用、防暴枪的使用等,只是通过实训讲一下怎么用,比较粗犷,不够细化。而很多国家做得非常细,都有相关的指南手册。警察在训练时,按照课目一个一个训练,有些国家更是一条一条要考试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