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让儿子水中拾硬币致其溺亡 事后报假案称意外

来源:钱江晚报
2014-02-27 10:55:01

他本能地向爸爸求救:“爸爸爸爸,我掉水里去了。”

郑某回答,“我救你一下,救你一下。”

但是,就在下水救援前,他迟疑了,内心复杂。

在法庭上,他打了一个不恰当的比方,说自己哪怕看到家里的一只鸡掉进水里扑腾,也会去营救,所以后来还是决定去营救儿子。

这时,小立离郑某只有不到1米的距离,伸手能及,看到来救自己的爸爸,小立马上抱住了郑某。

郑某担心被儿子拖下水一起淹死,推开了儿子,独自又游了回去,留下小立在水里继续挣扎。

最终,小立渐渐没了动静,郑某才游了过去把儿子拉回岸边,开始做心肺复苏。

之后,郑某报警说儿子意外落水,隐瞒了事件的真相。自始至终,整个过程只有郑某一个人在场。

孩子的生母察觉有异,揭开了这起隐藏的谋杀案

公诉人认定情节恶劣,应重判

郑某离婚后,小立一直由爷爷奶奶抚养。在旁听席上,郑某的母亲一直忍痛没看一眼被告席上的儿子,而是埋着头,面朝着一侧的墙壁。杀害孙子的凶手是儿子,这样残酷的事实,令老人难以接受。

而小立的生母翁某也不时掩面哭泣.。事发当晚,在医院查看小立时,她发现郑某表现怪异,还撕掉了小立的病历,于是报警。

她不明白,为什么离婚时儿子还好好的,怎么就会得了癫痫病,在法庭上,她再三质问前夫为什么要杀害孩子,并执意不接受调解,“我宁可一分钱不要,也要判决他(郑某)死刑。”

翁某还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就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交通费、误工费等提出70万多元的赔偿。

而郑某以及他的辩护律师在法庭上均提到,郑某累计献血7000余毫升。考虑到郑某积极献血为社会做贡献,可以对郑某减轻处罚。

公诉人表示,郑某针对儿子小立所实施的行为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作案情节恶劣,又无其他法定或酌定从轻情节,应当依法从重判处。

法院未当庭做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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