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抗诉“安医大同窗血案” 认为应改判死刑
只因同时喜欢上一名女生,安徽医科大学学生胡某就手持利斧,将同学谈某砍杀在该校图书馆,胡某近期一审被判处死缓。记者获悉,合肥市检察院已对该案提请抗诉,认为一审量刑明显不当,应判处胡某死刑,立即执行。2月20日,本案二审将在安徽省高级法院开庭。
胡某是安徽医科大学2008级临床医学专业学生,与该校2009级生物医学工程专业学生谈某,因喜欢同一名女生李某产生矛盾,发生过几次言语冲突。胡某因此怀恨在心,产生了杀人的念头。
2012年11月底,胡某在网上购买了一把斧头。当年12月20日早晨,胡某携带斧头和水果刀来到安医大图书馆六楼的一间自习室,待谈某落座看书之时,拿起斧头对其头、颈部连砍数斧,又恐其不死,将谈某从书桌拖到地上再砍数斧,致其当场死亡。随后,胡某拨打“110”报警未能接通,被学校保安制伏。近期,合肥市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胡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本案一审宣判后,被害人家属不服。合肥市检察院审查认为,本案量刑明显不当,首先胡某属预谋杀人,作案手段残忍、主观恶意极深,且故意选择在图书馆这样的公共场合作案,对在场的学生心理造成不良影响。虽有自首情节,但综合事实与情节,不应对其从轻判罚。应判处其死刑,立即执行。
据悉,本案二审将于2月20日在安徽省高级法院开庭,安徽省检察院将出庭支持公诉。(记者徐海涛、刘美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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