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网友参加聚会后溺亡 家属称其被灌酒起诉同行者

来源:华西都市报
2014-01-14 09:06:32

讨个说法

死者家属起诉群主在内的11人

“如果当晚没有喝那么多酒,即使掉到河里他还能呼救。”

李洪英看到女儿酒后的照片后,当即寻找了律师,状告群主以及其他11人。

昨日下午,华西都市报记者见到了钟润霞、李洪英。钟润霞认为,如果丁玖洪当晚没有喝那么多酒,即使掉到河里,他还能呼救。钟润霞从网友“安静”那里得知,几位被告均已经收到了传票。群主吴女士说,今天她不会到庭,将由代理人出席。

律师说法

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朱界平律师说,饮酒是一种容易让人丧失意识和知觉的行为,过量甚至可以造成健康损害和生命危险。本案中如果侵权人实施了灌酒行为,导致受害人人身权受到侵害的,应根据《侵权责任法》和《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行为人应根据其过错承担相应侵权责任。华西都市报记者向鹤玲摄影杨涛

新闻链接

醉酒摔伤落伤残 陪酒者赔33万医药费

2010年12月24日上午,肖某到肖婆婆家为其庆生。午饭时,肖某喝下六七两药酒。晚饭时,还没清醒的肖某在肖婆婆及其儿子朱某的劝酒之下,又喝了六七两白酒。肖某被朱某搀扶上厕所,肖某自己不慎摔倒。因未见肖某外伤出血,肖婆婆和朱某均认为他休息一晚就没事了。第二天一早,肖婆婆起床后,无法叫醒肖某,还见他口吐血泡,便当即通知肖某女儿将其送往医院。经诊断,肖某病情严重,抢救后还落下外伤性癫痫、颅骨修补后凹陷畸形等伤残,由此产生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共计66万余元。

今年初,重庆市开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法院审理认为,原告肖某放任自己喝酒,应承担损害后果50%的责任。被告肖婆婆、朱某在肖某醉酒摔伤失去意识的情况下,自认为睡一晚即可,致使延误救治,未尽组织者的注意、管理和保护义务,应各承担损害后果20%的责任。肖婆婆在肖某女儿电话告知后仍然买酒,说明其并未劝阻喝酒,而是要“让人有酒喝”,对肖某醉酒原因部分应承担次要责任,应再承担损害后果10%的责任。作为主人的肖婆婆及朱某需向原告肖某赔偿33万余元。

喝酒时猝死 请客者劝酒者各赔3万

2011年2月5日(大年初三)上午,董某邀请彭某等4人,到绵阳市高新区河边镇湖山村卢某家中做客,在吃午饭过程中,共有4人喝酒,一共喝下了6瓶白酒。

过了一会,卢某发现彭某倒在地上,脸色苍白,于是马上向医院和派出所求助。但经医务人员抢救,依然未能挽回醉酒男子性命。后经法医检查,彭某系醉酒身亡。最终经警方调解,请客者和劝酒者,向死者家属赔偿抚慰金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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