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媒体报道称“黑龙江省铁力市王锡武老人20年前因为经济纠纷打了几次官司,最后都胜诉了,之后他申请铁力市法院帮他强制执行,法院也把欠款执行回来了,但提成和截留的财物价值约为9.6万元。他多次找法院和纪委反映,都没有结果。”根据媒体报道的内容,铁力市委宣传部回复称“目前已成立调查组调查核实此事,具体事件原因应以调查组的结果为准。"
为进一步了解此事的进展情况,记者于1月9日14时联系了黑龙江省铁力市委宣传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1月8日上午铁力市召开会议,要求立即调查核实此事,并且成立专案组对报道内容进行调查核实。并要求保护好当事人合法权益,依照法律规定将应返还款项返还给当事人。另外,查明此事当中的相关责任,如办案工作人员是否存在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处理。"
另外,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黑龙江省高级法院、伊春市法院、铁力市法院、铁力市纪委已分别成立调查组调查此事,由于此案件持续时间较长,调查工作刚刚开展,具体事件原因需以调查组的结果为准。
事件回顾:
一些经济纠纷案件判决后,如果对方不还钱,胜诉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1994年,黑龙江铁力市的王锡武通过法律手段追讨欠款。但法官在数次帮助追回欠款过程中,每次都扣留了欠款数额的百分之十,作为提成。据当事法官回忆,提成是当时铁力市法院的规定。1998年起,最高法规定,各地法院不得以提成等名目收取申请执行人的钱物。(方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