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名中小学教师被评为"教授"
近期,我省首批25名中小学教师被评为“教授”,职称等级上和大学教授相同。首次评审让更多教师明确了努力的方向。
2012年底,我省在福州、厦门、三明市及省属中小学(含幼儿园)启动实施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将原来相互独立的中学、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设置为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改革的一大亮点是首次在中小学设置正高级职称。
“我省现有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34.6万,约占全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总数的60%。这一新举措能拓宽中小学教师的职业发展通道,选拔出最优秀的中小学教师,体现培养和造就教育家的政策导向,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省公务员局相关处室负责人说。
“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省教育厅相关处室负责人介绍了评选导向。申报正高级职称,首先要师德过硬,有任何失德行为,一票否决,还必须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本学科教学科研论文,主持或作为核心成员完成省级以上教学研究课题。
此次被评为“教授”的闽清一中教师林婷,在公开刊物发表了100多篇文章。她教着两个高三毕业班,只能利用周末或寒暑假写论文或做课题,但这些在她看来都不是负担,“我们的论文、课题应来源于教学实践,是对平时工作的很好总结反思,做好了反过来可以指导教学”。她清楚记得,面试答辩环节,专家们的提问不再专注一篇文章的某个细节,而是根据她的多篇论文,提出带有规律性和普遍性的问题。
省教育厅相关处室负责人表示,中小学教师中增设正高级职称,对其他教师将会起到示范引领作用。接下来,我省将制定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后管理办法,对高级教师履职条件做出明确要求,更好发挥他们在开设公开示范课、送培送教帮扶农村校薄弱校、培养青年教师等方面作用,使教师更加关注教育教学,更加关注专业能力,更加关注教科研工作,提升福建教育的整体水平。
编后:我省首批25名中小学教师被评为“教授”,对于广大中小学教师而言,职业地位提高了,无疑是一大利好。以前,中小学教师到副高级就遇到了“天花板”,容易产生“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惰性思想。
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注重一线教学的态度、方式和实际结果的改进,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以社会和业内认可为核心。这是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和教师成长规律的重要举措,让中小学教师干工作有了动力,干事业有了奔头。
人社部上月透露,今年我国将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这势必有助于吸引更多高素质人才投身中小学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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