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赛公司”岂能包治百病

作者:杨屾 来源:中国青年报
2013-12-26 13:16:00

“联赛公司”岂能包治百病

12月25日,CBA比赛中辽宁衡业以105∶92战胜八一富邦。CFP供图

今天(25日)下午,中国篮协办公区的气氛和以往每个比赛日时一样冷清——包括竞赛部在内多个部门的工作人员都要奔赴各个赛区督战。如果真按国家体育总局篮球运动管理中心主任信兰成所说,中心正在考虑以“成立联赛公司”为手段推行“管办分离”,那么这些有事业编制的公务人员,可能就不必如此忙碌了。

下午在北京结束的全国体育局长工作会议,接连爆出重磅消息,特别是不断令球迷失望的三大球领域。而作为中国篮球的掌门人,被外界认为十分保守的信兰成,在会议上公开表态,中国篮球要组建联赛公司,聘请专门的职业经理人。由此可见中国篮协压力之大。

一石激起千层浪,篮管中心如何实行管办分离已成业内人士热议话题。“这当然是一件好事,管办分离是未来的发展趋势,世界范围内,欧洲五大联赛、NBA都是公司化运营。国内足管中心的中超公司也作出了积极探索。CBA已经发展到第19年,作为参与者,我们希望体制上有所改变。”上海男篮新闻发言人张弛告诉记者。

但很多人并不看好这次改革,不少俱乐部高层都匿名通过媒体表示,所谓改革不过是“换汤不换药。”尤其是信兰成表明篮协拥有“一票否决权”这一点,让人不禁联想起山西男篮的转让风波——一纸行政命令,让已经成功收购山西男篮的北京控股集团,不得不抽身退出。

中国足协的管办分离步伐走在了中国篮协前面,中超公司的成立帮助中超联赛实现越来越多的盈利,但不可否认的是,中国足球在青训以及国字号成绩两大层面上,并未因中超公司的成立而取得相应进步,而其原因也不复杂:中超公司领导仍由总局干部担任,各项运作仍未完全脱离政府背景。

不难理解,外界之所以如此热衷于讨论三大球的改革,是因为公众太希望集体项目能让国人面上有光,但从目前的情况看,实行管办分离,恐怕还需要较长的时间。

“中国篮协是在去年底开始调研工作的,今年1月向俱乐部发放了调查问卷,现在初稿已经形成。之后还需要和专家进行探讨,篮协相关人员和专家,共同对初稿进行修改,形成终稿然后再实施,这需要一个过程。”中国篮协相关负责人这样告诉记者。这意味着信兰成在体育局长会议上的表态,更多还是一个方向性发言而已。

实行管办分离是大势所趋,毕竟在现行体制下,CBA联赛尚存在产权不清、缺乏专业人员、假赌黑以及赛场暴力事件时有发生的情况。如果管办分离得以实现,俱乐部、篮协能够真正实现联赛所有权和联赛利益共享、风险共担,那么无疑对中国篮球是一个极大的利好。

但管办分离并非能够包治百病,中国篮协也无法以此为借口,在实行管办分离前,对中国篮协现阶段存在的诸多问题听之任之。不少业内人士认为,篮协其实有不少工作可以现在就着手进行,比如,裁判问题、后备人才培养,甚至联赛中诸如记录台工作等一些细节问题。

本赛季,裁判问题仍是外界关注的焦点。如何进一步加强对裁判的监管,是否有决心,将一些有问题的裁判清除出裁判队伍,都是考验管办分离前中国篮协管理能力的重要标杆。如果中国篮协目光只落在“成立公司”上,那么在未来实行股份制的CBA公司中,作为联赛实质性的投入主体,俱乐部更有理由要求享有更多的话语权、经营权和收益权。

在后备人才培养上,中国篮协也应该现在就把“索取”的手缩回来,把“帮助”的手伸出去。众所周知,出于奥运战略的政绩考虑,中国篮协组建了不同年龄段的多支国家青年队,并进行长期集训。青年队球员的来源,都是CBA、NBL俱乐部年轻球员中的佼佼者。不可否认的是,他们其中很多球员,通过参加国际比赛增长了见识、提高了水平,但为此承担伤病等风险的却是俱乐部,这显然并不公平。

“谁出钱,谁更在乎这钱是怎么花的。”某南方俱乐部负责人如是说。事实如此,虽然篮协和俱乐部现在还不是实际意义上的利益共同体,但至少不该为了“一己之私”而损害俱乐部的利益。“不能在实行管办分离前,仍过度使用行政职能,把什么问题都留给管办分离之后的CBA公司和联赛委员会去解决。”

包括中国篮球在内的三大球项目,实施管办分离肯定会经历一个过程,特别是对《体育法》的领会,是改革的先决条件。但这并不意味着,包括中国篮协在内的体育协会就有了停滞不前的理由和借口。以中国篮协为例,在权利和能力所限的范围内,规避CBA联赛的诸多风险,积极打通学校与职业体育之间的壁垒,构建起完善的后备人才培养体系,是重中之重。只有这样,未来管办分离进行后,中国篮球才能真正走上正轨。(记者 杨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