柚子爷爷收300元假钞 好心市民捐近300真钱

来源:华西都市报
2013-12-24 09:30:29

律师说法

行骗者已触犯法律

对于此次假币行骗,四川论道律师事务所律师周雪松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十三条:明知是伪造、变造的人民币而持有、使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一万元以下罚款的处罚。

同时,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总面额在四千元以上或者币量在四百张(枚)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对于此次事件,周雪松认为,虽说行骗金额小,不过行骗者已经触犯了法律,可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一万元以下罚款。骗人者良心何在?!

@“驻足浏芳”:看着他无奈痛苦的表情,我真为骗子感到羞耻。因为善良,因为信任,所以骗子三次欺骗了他。欣慰的是市民并不冷漠,纷纷解囊相助。说明即使在寒冷的严冬,如果心里有了阳光,就会温暖他人。

@“泸州佩佩”:300块是个很小的数目,却将带给这个日出而作的贫苦家庭多大的伤害。在强烈的谴责之后,更应该好好思考,“我”如何在社会公德面前做得更好。

@金黄色充满着麦香的yang光:用假钱的三个畜生,你们这辈子能心安吗?

@唐宁儿呢:看到这样的事情差点哭了出来,真心希望不要欺负善良的人,这么冷的天,大爷真的不容易。

记者手记

爱的汇聚 温暖冬日

人群中的柚子爷爷,收到300元假钞后,表情显得格外凄苦,围观的市民为之感到同情、可怜。骗子无情人间有爱,大家自发组织买柚子,并为其递上不同金额的纸币。这个冬天,因为这次爱的汇聚,温暖了葛大爷,温暖了冬日的酒城。(华西城市读本记者雷朋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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