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十余年,婚期没影子,女子被骗200多万,殊不知其男友在他们恋爱的第二年就与他人结婚了。洪山区检察院昨天披露,那位男子涉嫌诈骗被审查起诉。
今年7月底,洪山警方接到一女子吴某报案,称被恋爱10年的男友郑某诈骗了292万元,警方经初步调查后予以立案,并对郑某进行网上通缉。同时警方还查明郑某为了打消吴某疑虑,退还了10万元。
8月5日,吉林警方将正在银行办理业务的郑某抓获,并移交武汉警方。
今年40岁的郑某老家在吉林。2001年10月,离异后的郑某在网上认识了武汉姑娘吴某,并对其展开追求,后两人在武汉谈起了恋爱。恋爱不久,郑某就称开车撞了人要赔钱,向吴某要走2500元钱,这之后郑某一面对吴某甜言蜜语,一面不断以应酬、做工程等理由向吴某请求“资金支援”。不知不觉到了2010年,郑某一共从吴某手中拿走292万余元,而结婚的事却一直没有影子。
吴某不知道的是,郑某在许诺迎娶她的同时,其实早在2003年就在老家与一刘姓女子登记结婚,而从吴某处骗取的282万元大部分都用于维持他自己的小家庭了。
郑某自己说,每次都是三五万地骗,最多一次骗了20万元,用骗来的钱先后换了三辆车。
郑某的妻子刘某说:“我们每月的生活日常开支都在5000元左右,不算购衣和购其他东西的,所有的开支都是他给钱。他说是他做生意赚的。”事实上郑某根本没有工作,一切开销都是从郑某处骗来的钱。
洪山区检察院审查后认为,郑某行为涉嫌诈骗罪,于近日已向洪山区法院起诉,并建议量刑12年以上。(武汉晚报 万勤 孙思李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