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首度公开回应“井下人”救助问题 多数“井下人”曾到救助站又离开

来源:北京青年报
2013-12-12 11:25:23

市民政局救助中心主任王昌伦表示,民政部门对这些人大都进行过救助,但他们宁愿住井里,是因为他们中的很多人不愿意被认为是流浪人员,而且去救助站会失去乞讨收入。

本报讯(记者李泽伟)近日,一些流浪人员住在井里的新闻引发社会关注,对此,市民政局救助中心主任王昌伦表示,民政部门对这些人都进行过救助,他们宁愿住井里,是因为他们中的很多人不愿意被认为是流浪人员,而且去救助站会失去乞讨收入。

大部分“井下人”曾被救助过

丽都公园附近的废弃地下管道,成为多名流浪者的住所,有的人还住了20年,经过媒体报道后,现在井被封住,有的流浪人员被接回原籍,有的则找到了新工作,还有的不见踪影。市民政局救助中心主任王昌伦昨天在做客城市管理广播时,对这一社会热点进行了回应。

他表示,看到媒体报道后,朝阳区救助站工作人员就派人去了现场,寻找并劝导住在井里的流浪人员接受救助。工作人员发现,他们绝大部分曾经到过救助站接受过救助,但后来离开,又开始了原来的生活。这次劝导的几位住在井下的流浪人员,他们依然不愿意到救助站,只有一位在救助站帮助下回到怀柔,怀柔、朝阳民政和慈善部门对他提供了救助。

拒绝救助多因不愿失去乞讨收入

流浪人员为何不愿意去救助站?王昌伦认为有四个原因:一是北京目前流浪人员以拾荒为生,部分人员自认为可以自食其力,主观上不愿意被认为需要接受救助,“比如这次住井里的王秀青,就自认为是在北京打工的,不愿意到流浪救助站去”;第二,相当大比例的流浪人员是职业乞讨人员,乞讨是他们的收入来源,其中有些人收入比较可观,“这次住在井底下的流浪乞讨人员,报道说有的人伙食开支一顿饭十几元,一天收入在100元左右,到救助站就没有这个收入了”;第三,目前救助站救助标准相对不高,每天伙食费10元左右,“可能还低于他们在街头流浪时的生活标准,而且我们救助的项目只包括提供食宿、联系家人、送回老家和简单疾病治疗等,和他们的需求存在差异”;第四,宣传不到位,救助制度是从以前收容遣送制度转变过来的,“很多人以为还是强制性的、收费的,会限制人身自由和强制遣送回家”,而事实上,救助站遵循的原则是,自愿求助,无偿救助,来去自由。

出现临时性困难的人都能去救助站

对于不愿意去救助站的流浪乞讨人员,王昌伦表示,政府部门不可能不管不顾,我们目前是民政、公安、城管部门结合,另外发动街上的值班保安、环卫工人等,发现并劝导他们去救助站,如果他们不去,救助站也会提供棉衣棉被和食品,并提供后续救助。

上一页 1 2 下一页